一、負責全市現役軍人、革命傷殘人員、復員退伍軍人、參戰民兵民工、烈士遺屬等優撫對象的撫恤、定期補助、優待工作。二、制定地方性的撫恤優待辦法,完善撫恤優待制度。三、審核上報、褒揚革命烈士。四、審核上報革命傷殘軍人的登記評定工作。五、審核上報因公致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人員的傷殘等級評定及調整工作。六、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七、指導全市扶持優撫對象發展生產。辦公地點:翠屏區南岸敘府路中段11號(市民政局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