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制訂司法行政規範性檔案和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領導監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刑罰執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負責勞動教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勞動教養的執行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戒毒、戒毒康復場所的管理工作。
(四)擬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法制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各地、各行業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外來企業投訴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行政處罰工作。
(六)監督管理全省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基層法律服務、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承辦國家司法考試工作,指導法學教育和司法警官職業教育。
(九)主管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仲裁機構、人員的審查登記工作。
(十)指導司法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監督管理所屬社團組織。
其他職責
(十一)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警車等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監獄、勞動教養系統和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監獄
企業集團公司的計畫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省屬監獄、勞動教養所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協助市(州)管理司法局的領
導幹部,負責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宜賓市司法局設8個內設機構和政治部: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擬訂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信訪維穩、新聞發布、政務公開、效能建設、安全保衛和政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
(二)法制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承擔上級有關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回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改革發展等的課題調研工作;指導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和法制工作;承辦行政複議、應訴案件,主持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執法過錯、行政處罰錯案責任追究;承擔有關行政審批工作。
(三)法制宣傳科。
擬訂普法和法制宣傳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實踐主題教育活動和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導工作;承擔市法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律師公證工作科(法律援助工作科)。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律師、公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律師、律師事務所、公證員、公證機構的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的設立、變更、註銷和律師、公證員執業許可初審和上報工作;指導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對違紀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實施行政處罰;指導、檢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監督、指導律師協會、公證協會工作;為外來投資者提供法律、政策諮詢服務;承擔司法考試工作,負責律師職業資格人員人才庫工作。
(五)基層工作科(社區矯正工作科)。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社區矯正等工作;指導、監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社區矯正、幫教安置政策;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幫教安置工作;指導、考核、表彰人民調解工作,承辦“大調解”的有關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六)司法鑑定管理科。
組織實施司法鑑定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承擔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的登記初審和上報工作;負責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資質、質量管理和司法鑑定人的培訓工作;聯繫司法鑑定人協會工作。
(七)計財裝備科。
負責機關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司法系統中央政法補助專款和基建投資的使用;擬訂司法行政系統業務裝備配備規劃、基本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和警車等物資裝備;負責機關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通訊和車輛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八)警務督察科。
制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督察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司法行政機關和轄區監獄系統警察在執法執勤活動中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對司法行政系統警察使用武器、警械及警用車輛、警用標誌的情況進行督察;負責處理民眾對司法警察、司法助理員、司法行政幹部執法、作風的投訴、調查、處理工作。
政治部 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局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等工作;承擔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命和調整意見;負責司法行政系統警察政治理論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