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縣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

(三)組織申報和實施上級科技部門的各類科技計畫項目。 (四)歸口管理全縣科技統計、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宣傳工作。 (七)建立健全科技管理和服務體系,指導和協調鄉(鎮)、縣屬各有關部門、各行業的科技工作,指導區域性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宜良縣科學技術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信息化建設、信息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信息技術政策、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
(二)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全縣科技發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發展、信息化建設年度工作計畫和中長期規劃 。
(三)組織申報和實施上級科技部門的各類科技計畫項目。做好先進適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 預研、篩選並組織申報和實施各類科技計畫項目。
(四)歸口管理全縣科技統計、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宣傳工作。
(五) 編制部門預、決算;管理縣級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資金、科技獎勵基金和科技發展基金。
(六)組織協調科普工作、智慧財產權保護及管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科技管理和服務體系,指導和協調鄉(鎮)、縣屬各有關部門、各行業的科技工作,指導區域性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八)促進科技進步與發展,發揮科技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引領和支撐作用。組織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新技術和新成果,開展農村用技術培訓和科技諮詢服務。
(九)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科技人才資源合理配置,參與研究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政策措施。協助縣委有關部門搞好培養、引進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其他科技人才工作。
(十)制定全縣生物資源開發、申報、管理等辦法、措施並加以督促檢查,推動產業和結構調整工作。
(十一)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推動信息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全縣機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指導全縣信息網路安全建設和管理工作,推行電子政務工作;協調公用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信息和各種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公用網和專用網的協調發展。
(十二)承擔有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有關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項。
(十三)負責全縣信息產業發展的行業管理,推進信息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套用;協調、監督全縣各類信息套用系統建設、信息資源開發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及利用信息技術對傳統產業的改造;組織信息產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創新,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
(十四)承擔無線電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