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環保局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全省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規章;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負責對全市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建設項目和區域性開發的環境管理;負責全市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及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

宜春市環境保護局位於宜春 袁山公園北門(宜陽大道36號),為正縣級市政府直屬機構,現有行政編制16名,內設有6個科:秘書科(規劃與財務處)、污染控制科、自然生態保護科、監督管理科、總量辦、監察室。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全省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規章;對全市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劃。負責對全市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建設項目和區域性開發的環境管理;負責全市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及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和推動環保產業發展。負責環境監督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負責調查處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統一協調管理和組織督查全市污染物總量工作的控制與落實;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環境統計、環境宣傳教育和環境信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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