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遠縣糧食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全縣糧食流通和縣級儲備糧的規範性檔案。 (二)擬定縣級儲備糧規模;組織和督促國家糧食定購任務的落實;協調與糧食主銷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關係,根據市場糧情變化平衡供求關係,穩定糧食市場。 (五)制定地方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配合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查落實糧油質量標準和檢測制度。

根據《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定遠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滁[2002]30號),設定定遠縣糧食局。縣糧食局為縣人民政府主管糧食(含食油,下同)流通工作和縣級儲備糧管理的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一、職能
負責對本縣糧食流通的管理,按照政企分開的要求,積極創造條件,逐步與糧食企業脫鉤,不參與糧食經營,不干預企業自主的經營活動。
二、主要職責
經過以上職能調整,縣糧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全縣糧食流通和縣級儲備糧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擬定全縣糧食流通中期規劃以及倉儲、加工、經營設施的建設規劃;擬定全縣糧食儲備計畫和進出口計畫及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
(二)擬定縣級儲備糧規模;組織和督促國家糧食定購任務的落實;協調與糧食主銷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關係,根據市場糧情變化平衡供求關係,穩定糧食市場。
(三)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市場;指導、督促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落實國家糧食收購政策;指導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行業統計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結構調整。
(四)指導和幫助解決災區、缺糧貧困地區的糧食供應工作;保障軍糧供應,完成戰時糧食源組織供給任務。
(五)制定地方儲備糧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的庫存、質量和安全,監督執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配合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查落實糧油質量標準和檢測制度。
(六)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研究制定有關縣級儲備糧的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縣級儲備糧的利息和費用補貼的管理及拔付,負責縣級儲備糧管理的審計和監督,定期審核資產、負債和損益。
(七)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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