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劉宋何承天撰元嘉歷,主張廢平朔而用定朔,也就是以日月黃經相等的時刻定為朔,以這天為朔日。以日月黃經相差一百八十度的時刻為望,以這天為望日。之前用平朔雖然一大一小甚有規則,但和天象不符,用定朔則日食一定發生在朔日,月食一定發生在望日。太史令錢樂之和兼丞嚴粲等雖然認為元嘉歷優點很多,可以頒行,但提出批評:“每月朔望及弦皆定大小余,於推交會時刻雖審,皆用盈縮則月有頻三大,頻二小,比舊法殊為異。”請何承天考慮修改。員外散騎郞皮延宗也不贊成用定朔,最後何承天仍用平朔法。
梁朝虞(廣+刂)造歷主張“月朔以遲疾定具小余,有三大二小”,因侯景之亂,新曆未及施行。北齊信都芳私撰靈憲歷,用定朔,稱:“何承天亦用此法而不能精,靈憲若成,必當百代無異議者。”但曆法還沒完成他就亡故。
唐代以前的曆法都用平朔,只知道月有一大一小,何承天、劉孝孫、劉焯等雖然建議用定朔,但時人墨守舊法,驟創新法,扜格不入,難於實行。唐武德二年,傅仁均造戊寅歷才用定朔,後由於貞觀十九年九月以後,有四個月連續是大月,歷家認為不是平常應有的現象,所以又恢復用平朔。到了李淳風的麟德歷再用定朔,但作了進朔遷就的方法,以避免四個月連大的現象。之後定朔作為傳統曆法的基本算法,一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