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縣工商業聯合會

2、向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8、聯繫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海南省總商會(工商聯)企業家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等有關組織。 10、辦理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有關事宜。

一、單位職能
定安縣工商業聯合會是全縣各類工商界組織,是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和海南省總商會(工商聯)的屬下組織。是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的民眾團體,其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幫助會員認真學習,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引導會員愛國、敬業、守法、創新、奉獻,履行應有的職責。
2、向縣委、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及時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3、開展各種形式的服務活動,為會員提供市場、技術、商品信息和管理、法律、會計、融資等諮詢服務。
4、開展與全國工商聯、海南省工商聯及全國性社團、工商界人士的聯繫工作,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協助企業引進資金、技術人才。
5、經縣委、縣政府委託或批准,組織企業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對內對外展銷會。交流會、交易會,組織會員境內外,考察,為會員辦理有關證明。
6、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舉辦各種專業、職業培訓。
7、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圍繞發展市場經濟。開展有關方面的立法調研。研究及參與立法活動。
8、聯繫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海南省總商會(工商聯)企業家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等有關組織。
9、倡議會員舉辦社會公益事業和公眾福利事業。
10、辦理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有關事宜。
二、內設機構
根據定編[2005]20號檔案,定安縣工商業聯合會屬於正科級單位,內設辦公室、經濟聯絡會員部2個股級職位。
三、本單位、本系統主要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檔案
1、中央[1991]15號檔案。
2、《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2002年6月29日九屆人大二十次會議通過。
3、《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檔案。
4、《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規定》瓊府[2005]66號檔案
5、《中共定安縣委、定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非國有制經濟的決定》定發[2000]47號檔案
四、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
定安縣工商業聯合會被文化大革命衝擊停止活動,(停止活動前已召開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定編(1988)第3號檔案,決定恢復“定安縣工商業聯合會”。工商聯自恢復以來,根據全國工商聯、海南省(總商會)工商聯的章程規定,已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三次,1991年召開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1996年召開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2001年召開第七屆會員代表大會。經過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至現在為止,已發展會員242家,其中企業會員69家,團體會員5家,個人會員17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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