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明清蔭監之一。指科舉制度中,以官蔭而得入國子監讀書者。明初因襲前人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蔭一子以世其祿。成化三年(1467)定製,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請蔭,或即與職事,或送監讀書。雲南、四川有土官生。
史記
日本、琉球、暹羅諸國亦有官學生。清順治二年(1645)規定,文官在說四品及翰、詹、科道,外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送一子入監,宗室、覺羅及包衣佐領下官子弟並為官蔭入監。琉球、俄羅斯官學生不時入監。
明清蔭監之一。指科舉制度中,以官蔭而得入國子監讀書者。明初因襲前人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蔭一子以世其祿。成化三年(1467)定製,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請蔭,或即與職事,或送監讀書。雲南、四川有土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