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實績
任州公安局紀委審計室副主任以來,積極主動地配合完成紀委、督察、審計等各項工作任務,取得較好成績,在開展“涉案財物和保證金專項審計”工作中,認真組織開展了罰沒款、保證金、扣押款的清理,嚴格檢查落實“收繳分離”、“罰繳分離”等工作,對州公安局各項政府採購項目進行了監督,較好地發揮監督職能作用,按照離任必審的原則完成了公安系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宋虹,女,漢族,1968年4月生,大學學歷,中國共產黨黨員,1989年8月參加工作。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公安局紀委副書記。
任州公安局紀委審計室副主任以來,積極主動地配合完成紀委、督察、審計等各項工作任務,取得較好成績,在開展“涉案財物和保證金專項審計”工作中,認真組織開展了罰沒款、保證金、扣押款的清理,嚴格檢查落實“收繳分離”、“罰繳分離”等工作,對州公安局各項政府採購項目進行了監督,較好地發揮監督職能作用,按照離任必審的原則完成了公安系統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