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齊心莊鎮大邢莊村村民宋紅兵,犯契約詐欺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三河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宋紅兵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