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市科技局 主要職能職責
(一)組織編制全市科學技術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系和科技創新機制;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統一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等有關費用的預、決算。
(五)研究制定高新技術發展計畫、科技攻關計畫、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推進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市級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和市級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全市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指南的制定並組織實施;協助省科技廳對安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有關工作進行指導;促進高新技術出口。
(七)研究全市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組織科技管理幹部的培訓。
(八)協調、指導我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制定全市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計畫。
(九)歸口管理全市軟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和技術出口的審查、科技檔案、科技新聞發布、技術市場等工作;制定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規劃,協調全市的科普工作,促進科技諮詢、評估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發展,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十)研究制定推動全市非國有科技實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非國有科技實業的科技立項等管理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的管理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
(十一)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管理全市專利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進一步把工作重點集中到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科技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制定我市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措施,加大對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有重大影響、跨部門、多學科、綜合性強的科技工作的巨觀調控力度,發展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全市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進一步加強科技發展趨向預測、規劃、法規的研究和技術市場及體制改革的研究;加強科技保密、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各部門、各縣(市)區、各主要行業的科技工作。
所屬地區
安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