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水利局

安陽市水利局

根據《中共安陽市委、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安文〔2010〕3號),設立安陽市水利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負責《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和水行政複議,組織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擬定全市水利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和年度計畫;組織制訂全市水利水電投資年度計畫和有關專業規劃,並負責監督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及跨縣(市)區的水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四)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管理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五)按照國家和省資源環境與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和向引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檢測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六)組織、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並處理部門間和縣(市)區間的水事糾紛。

(七)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巨觀調節;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水域開發利用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全市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八)編制、審查全市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組織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負責組織擬定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安陽市水利局 安陽市水利局

(九)組織、指導全市水利工程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轄區內河湖庫及灘地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參與指導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

(十一)組織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十二)組織指導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組織對外水利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

(十三)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四)擬定全市水利水電移民有關政策、措施和辦法;編制移民規劃、計畫;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鄭國宏

內設機構

安陽市水利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保密、保衛、信訪、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和後勤管理工作。

(二)規劃計畫科

領導視察 領導視察

擬訂全市水利發展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組織大中型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年度計畫的編制、審查申報工作;組 織擬訂全市中長期水供求計畫;承擔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負責市管及地方項目設計的審批;負責全市水利綜合統計和分析工作。擬訂全市水利水電移民有關政策、措施、方法,編制移民規劃、計畫;組織指導移民搬遷、安置和後期生產扶持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科

擬訂全市水利法制建設規劃和起草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水事糾紛協調工作;指導普法教育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辦局機關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防洪、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定,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編髮安陽市水資源公報。

(四)財務科

負責部門預決算的編制和執行;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利資金監管和水利價格、收費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和會計事務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稅收、信貸、財務、價格和收費等方面的政策建議;管理和監督移民資金的使用。

(五)人事勞動科(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險、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水利系統勞動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六)科技宣傳教育科

組織擬定全市水利科技、宣傳、教育和對外經濟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水利行業科技、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水利學會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承辦政府間水利方面的涉外事宜;承辦宣傳工作;承辦較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局屬技術推廣機構的工作。

(七)建設與管理科(安全監督科)

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和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開工審核工作;擬訂市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制度;組織市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和驗收;組織實施農村水電電氣化建設,指導農村小水電及小電網建設;負責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河湖庫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負責河道采砂管理;指導水域的綜合治理、開發利用以及水利旅遊、水庫養殖和水利行業的供水工作;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工程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安全監督。

(八)水土保持科

承擔全市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擬訂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核、監督實施及驗收工作;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組織實施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九)農村水利科

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基層體系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排水、節水灌溉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全市水井鑿井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地溫地熱水資源管理科

負責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全市地溫地熱水資源的調查評價、管理保護和科學監測工作;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地溫地熱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市地溫地熱水資源的技術指導、水資源論證、取水審批、抄表計量和規費徵收工作;監督指導專業開發管理企業合理開發、有效利用和科學保護地溫地熱水資源等。承擔安陽市地溫地熱水資源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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