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縣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

(一)負責全縣就業和再就業服務工作;負責擬定全縣就業和再就業服務工作方案,承辦就業和再就業目標管理工作。 (三)指導全縣社區就業服務工作,負責縣管社區就業服務組織登記、年檢、審批工作,負責《社區就業服務證書》核發工作。 (五)承辦全縣就業服務、就業訓練、失業保險、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信息統計及上報工作。

機構簡介

安鄉縣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是隸屬於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具有行政職能的副科級事業單位,受縣人民政府委託,主管全縣勞動就業服務工作。內設四個股室,即綜合股、就業服務股、培訓股、失業保險股。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就業和再就業服務工作;負責擬定全縣就業和再就業服務工作方案,承辦就業和再就業目標管理工作。
(二)指導全縣就業服務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舉辦的職工培訓中心工作;承辦勞動預備制培訓機構的資格認定工作,承辦勞動保障部門舉辦的就業訓練中心的資格核准和年檢工作,負責就業訓練單位在新聞媒體刊播招生廣告審批,組織城鄉初次求職的勞動者就業前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下崗失業人員轉業轉崗培訓,負責《職業培訓證書》核發工作。
(三)指導全縣社區就業服務工作,負責縣管社區就業服務組織登記、年檢、審批工作,負責《社區就業服務證書》核發工作。
(四)指導全縣勞服企業工作;組織勞服企業的年度資格審查,產權界定工作,對市屬及中央、省駐縣單位勞服企業進行政策指導、管理服務和登記年檢工作。
(五)承辦全縣就業服務、就業訓練、失業保險、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信息統計及上報工作。
(六)指導全縣職業介紹機構的業務工作和就業服務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全縣農村就業和勞動力流動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勞務輸出輸入、失業登記、出省務工卡、外來人員就業證核發事務。
(七)受局委託指導全縣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工作。辦理企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各類用人單位和達到法定年齡的城鄉勞動者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承辦縣直“兩個置換”企業職業檔案託管工作。
(八)負責縣屬企事業單位失業保險征繳管理工作,承辦全縣縣屬企事業單位失業保險征繳比例和基數的審定,失業保險七項待遇的認定,匯總編制全縣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財務報表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責,縣勞動就業服務管理處內設4個職能股,機構級別均為副股級。
(一)綜合股
擬定全縣勞動就業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編制就業經費的預算、決算,負責就業服務政策調研和信息綜合工作;負責承辦會議、文秘綜合、機要檔案、後勤服務、安全保衛和來信來訪工作。
(二)就業服務股(加掛安鄉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牌子)
擬定社區就業和勞服企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勞服企業和社區就業勞動組織進行指導和政策服務。負責城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機構的組織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市屬及省、中央駐縣單位中請新辦勞服企業和社區就業勞動組織的資格認定、審批、發證工作;負責縣城區勞服企業的工資管理,工資總額使用;審核;編制財務報表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勞服企業、就業型小,企業、社區就業勞動組織、再就業基地的資格認定、資產認定和,產權界定;會同稅務部門管理常德市社會勞動用工專用發票軋負責稅費代征工作。擬定農村就業規劃、政策及就業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對鄉鎮勞動保障管理機構的組織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擬定農村勞動力合理流動與回鄉創業規範性檔案,負責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有序流動、回鄉創業的服務工作;指導金縣職業介紹機構的業務工作。辦理供求職登記、組織招聘洽、談提供職業介紹服務;負責勞務輸出輸入,辦理招聘錄用手續,組織開展跨地區的勞務協作工作,辦理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業務。
(三)培訓服務股(加掛安鄉縣就業培訓中心牌子)
負責城鄉就業前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下崗失業人員轉業;轉崗培訓及特殊群體人員就業訓練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承辦就業訓練統計信息工作;統籌規劃全縣就業培訓中心和企事業職工培訓中心的布局和規模,指導教學實習等業務工作,負責教師上崗資格的認定報批和師資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負責全縣勞動預備制度的實施工作和推行就業準入制度,負責勞動預備制培訓機:構的資格認定和年檢;負責勞動保障部門舉辦的就業訓練單位在新聞媒體刊播招生廣告的審批;負責本級培訓中心學員技能鑑定、考核和批准工種的技能鑑定工作。
(四)失業保險服務股
負責縣本級失業保險基金征繳工作;負責縣本級失業保險基金征繳基數、比例核定,擬定縣本級年度失業保險費征繳方案,參保單位人員增減方案。負責檢查、稽核失業保險繳費單位履行登記、繳費情況;負責縣城區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事務;負責縣直破產、置換企業的失業保險基金清欠、償還、追繳工作。負責執行失業保險享受條件、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政策;負責縣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全縣再就業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全縣失業保險基金預決算、財務報表,承擔失業保險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市屬及中央、省屬駐縣參保單位失業職,工申領、發放失業救濟金經辦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勞動就業處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股長4名;其他工作人員6名。管理人員實行公務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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