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縣環境保護局

安福縣環境保護局

安福縣環境保護局是縣政府直屬的環境保護行政機構,內設有五個職能單位:監察大隊、辦公室、業務股、監測站和總量辦。現有在職工作人員27人。其中行政人員11人,技術人員16人。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 律、法規,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規劃。負責對全縣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

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對建設項目和區域性開發的環境管理;

負責全縣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及市級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和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負責環境監督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負責調查處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環境統計、環境宣傳教育和環境信息工作。

完成縣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魯林榮

主持環保局全面工作,兼管環境監察工作。

副局長 戴忠興

協助局長分管人事、工青婦及部門協調、環境影響評價、工程項目環境竣工驗收、污普及動態更新調查、環境統計、行政服務中心、節能減排、污染物總量控制、污水處理廠工作。

副局長 劉小兵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黨建、紀檢監察、財務、固投基建、規劃計畫、爭資跑項、生態創建、環境監測、飲用水保護、信息宣傳、新農村和社區建設、扶貧掛點工作。

監察大隊長王安華

主持監察大隊全面工作、分管信訪、綜治維穩、安全生產、企業整治、污染防治、線上監控、環保專項行動,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業務股股長孫強

分管建設項目審查、項目環保竣工驗收、環境保護規劃與計畫編制、功能區劃分、生態環境、放射性污染源、城市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污染物總量控制、環保產業、環保達標認證、清潔生產審核、污染源項目庫立項管理。

監測站站長 周安頡

兼辦公室主任(總量辦主任)分管污染源監測、環境質量監測、項目竣工驗收監測應急監測、環境統計工作;分管總量辦及污控工作。分管接待來訪人員、單位文檔製做、檔案管理後勤服務工作。

內設機構

安福縣環境保護局是縣政府直屬的環境保護行政機構,內設有五個職能單位:監察大隊、辦公室、業務股、監測站和總量辦。

直屬環境監察大隊主要職能:

貫徹實施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依照環保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對轄區內各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建設項目執行“三同時”制度、限期治理項目、環境與生態破壞事件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參與處理。協同參與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污染源達標排放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排污口規範化整治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罰意見。對縣人民政府或縣環保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監察。對全縣範圍內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糾紛以及檢舉控告環境違法行為的來信來訪進行調查與參與處理。負責排污申報登記工作。依法徵收排污費,對環境污染治理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縣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議案、提案建議答覆。

辦公室主要職能: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負責文電、檔案、保密、保衛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後勤工作;負責重大污染事故和跨區域性環境污染糾紛情況通報、聯絡工作;負責信訪和公眾舉報工作;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社會宣傳教育、信息傳遞工作;承辦環境保護社會表彰和推動公眾、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縣環境保護有關檔案的擬定工作;承辦對全縣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工作。

業務股主要職能:

貫徹實施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及機動車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全縣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危險物體經營許可等環境管理制度;組織編寫全縣環境功能區劃;協助環保主管部門做好廢物進出口有關工作;負責縣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及其考核工作;負責組織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貫徹實施自然生態保護法律、法規;組織擬訂本縣生物多樣性保護計畫;組織編制全縣自然保護區規劃;監督管理各級自然保護區和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環境保護;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整治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負責制定全縣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和計畫,負責縣級環境治理項目貸款計畫、環保補助資金的編制,負責擬訂環境監測方面規定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環境監測工作及組織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編制和發布全縣環境質量狀況公報。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擬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等方面規定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的審批和監督實施“三同時”制度;負責環境保護對外合作項目可行性報告的審核和管理;參與審核本縣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國土規劃、城市規劃及區域開發規劃。貫徹實施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的法規、規章、有關方針政策的檢查落實;負責本縣放射性設施安全、技術套用及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工作;負責電磁輻射的監督管理;對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直屬環境監測站主要職能:

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和分析本縣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編寫各類環境質量報告,為各級政府提供決策依據;從事室內環境監測、汽車尾氣污染監測、綠色食品及中草藥生產基地環境監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承擔污染糾紛、突發污染事故仲裁監測及環保產品認定檢測、ISO14000認證諮詢等工作

人員編制

現有在職工作人員27人。其中行政人員11人,技術人員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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