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地方稅務局

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 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 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概況

安溪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負責鐵觀音的故鄉——泉州市安溪縣3057平方公里、24個鄉鎮6900多戶納稅戶的地方稅費征管工作。縣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稅政科、規費科、征管法規科、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信息技術科、監察室8個職能科室,下轄稽查局以及9個稅務分局、4個稅務所。現有幹部職工106人,其中中共黨員83名,占78%,本科以上學歷84人,占77.3%,其中碩士學歷1人。2011年共組織各項稅費收入11.91億元,增長37.1%,其中稅收8.65億元(不含耕、契兩稅),增長28.1%。耕地占用稅2884萬元,增長92%,契稅6376萬元,增長65.7%。
在上級局和當地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連續五次榮獲福建省第七至第十一屆“文明單位”,獲得省紅十字會授予的“紅十字人道榮譽獎”,縣局黨支部被市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縣局辦稅服務廳榮獲省級“巾幗文明崗”,城廂分局榮獲2008-2011年度年度全省地稅系統先進集體,官橋分局榮獲泉州市2008-2010年度創建文明行業工作先進單位,被縣政府糾風辦授予“人民滿意的基層站所”。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參與政務、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報告,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全縣性工作會議和局務會議、專題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督促檢查會議、檔案和領導批示、指示的落實情況,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的提案,負責信息的編輯、報送工作;組織本縣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管理文書檔案,牽頭辦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稅務報刊的征訂、統計工作;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安全保衛、交通通信、水電、生活、福利及環境衛生、綠化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行政事務及全局財產的管理及各種設備的購置工作;負責機關食堂管理,日常行政接待和機關車輛的管理調度等工作;負責科室協調和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科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地稅系統幹部考核任免、後備幹部以及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負責全縣地稅系統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系統出國(境)的審批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負責系統幹部職工的戶口管理和計畫生育工作;管理全縣地稅系統人事檔案;制定全縣地稅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協調開展幹部培訓,負責幹部學歷教育;負責全縣地稅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檢查全縣地稅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室

協助縣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檢查全縣地稅系統的黨組織、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負責對全縣地稅系統稅務人員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對全縣地稅系統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的受理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調查研究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地稅系統領導幹部離任(崗)審計和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政科

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稅種和隨流轉稅徵收的費種的單項征管和政策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規費科

負責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費、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堤防費、工會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殘疾人就業保證金及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其它費、金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配合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費收入計畫建議數和分析社會保險費收入進度情況。負責各項費金政策、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征管法規科

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有關稅收征管辦法、制度、規定等。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檢查本縣基層徵收單位稅收法制建設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畫財務科

匯總分析全縣地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全縣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基層所、分局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全縣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負責本縣地稅系統的基建和修繕;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技術科

負責全局計算機技術套用於稅收管理各個環節的指導檢查與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局稅收信息化工作的有關政策和發展計畫。參與研究全局稅收管理現代化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實施方案;貫徹執行上級信息化建設的標準規範,制定全局信息化標準和規範;負責全局信息技術標準和規範的組織實施、檢查和指導工作;組織實施檢查指導硬體系統的選型、購置、配備;負責制訂全局計算機套用管理工作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和網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局計算機技術的培訓工作;負責規劃和制定與有關部門的計算機聯網和對外信息交換的方案;負責全局網路建設規劃方案和辦公樓綜合布線方案的審核、審批與指導檢查等工作;配合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全局人員計算機基礎普及培訓教育;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稽查局

負責全縣地方稅費的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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