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無線電管理機構在一九八五年以前一直設在軍隊內部,由軍隊負責全國黨政軍民的無線電管理工作。 1984年國務院、中央軍委下發國發[1984]58號檔案,決定省以下的各級無線電管理機構由軍隊移交地方,由地方政府對本轄區的無線電實施統一管理。1999年根據國務院和中央編委檔案要求,撤銷地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將地市無線電管理機構改為派出機構,即安徽省無委辦淮南管理處,並上劃省無委辦實行省和地方政府雙重領導,以省為主管理。
淮南無線電管理處屬於政府行政職能部門,在安徽省無委辦和淮南市政府領導下負責轄區內的無線電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二、擬定地方無線電管理的具體規定;三、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四、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測。
為了創造和諧的電磁環境,我們將遵循統一領導、統一規劃、分工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努力貫徹科學管理,促進發展的方針,堅持無線電管理為首腦機關服務,為國防建設服務,為經濟建設服務。總之是為人民服務。
無線電管理處下設行政綜合室、業務一室、業務二室、技術室和無線電監測站,通信地址為:安徽省淮南市人民南路 120號(無線電管理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