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會特點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的《安徽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規定:“工藝美術行業促進機構是保護傳統工藝美術的社團法人,依法開展傳統工藝美術的保護和發展工作”,受託“辦理有關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的具體事務”。促進會是在省政府職能部門 領導下的具有促進行業發展作用的機構,既不同於其他協會,又不同於政府職能部門。促進會的宗旨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和帶領全省廣大工藝美術工作者,以及所涉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堅持貫徹黨的“百花齊放,推陳出新”、“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的方針和國務院頒布的《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的 《安徽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辦法》,弘揚傳統文化和繼承創新,積極開展旨在美化人民生活、美化環境,服務於出口、內銷和旅遊、文物、文化、民族宗教事業,以及省內外、國內外的文化藝術和學術交流活動。遵守憲法、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加強與國家工藝美術協會(學會)和兄弟省市工藝美術組織及省內相關協會(學會)的聯繫與交往,以提高科學技術和學術水平,繁榮創作,開拓創新,堅持科學發展觀,適應市場需求,積極促進安徽省工藝美術產業發展,加速實現安徽由工藝美術大省向工藝美術強省的轉變,繁榮安徽經濟,繁榮工藝美術事業。促進會業務主管部門為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登記管理機關為省民政廳。本促進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接受中國工藝美術協會、省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同時對省內各市縣工藝美術促進會、專業委員會及促進會設立的相關機構的工作進行協調、服務和指導。維護促進會成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