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和全國農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就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作如下決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

皖政〔2003〕10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和全國農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就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作如下決定。  

一、確立農村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明確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目標和任務

1.發展農村教育,辦好農村學校,直接關係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是提高勞動者素質,從根本上解決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的關鍵所在;是推進現代化、工業化和城鎮化,將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的重大舉措;是建立學習型社會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必要手段;是實現教育公平和體現社會公正的重要方面。各級政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教興皖戰略的高度,重視農村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將農村教育作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優先發展。

2.農村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目標。到2007年,經濟較發達的農村地區要實現高水平、高質量的“普九”目標,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幼兒教育;其他地區要加大力度,鞏固“兩基”成果,爭取2010年全省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和中央、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鄉鎮各級財政合理分擔投入的體制進一步完善,農村中國小教師工資、校舍安全、正常運轉得到切實保障,各級政府的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教育;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顯著進展,教師隊伍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明顯提高。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基本完成。建立和健全扶持農村家庭困難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助學制度,城鄉教育協調發展。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合理比例。建立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統籌”和“農科教結合”的有效工作機制。

3.農村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點任務實施“兩基”鞏固提高工程。加快實施中國小危房改造步伐,消除現有危房。努力改善辦學條件,重點加強農村國中建設。到2007年,全省國小適齡兒童入學率保持在99%以上,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國中階段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5%以上,輟學率降低到3%以下;加強教學過程管理,全面提高學校管理水平;開展教育質量監測,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提高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水平。以掃除婦女文盲為重點,將青壯年文盲率控制在4%以下。實施農村中國小遠程教育工程。到2007年,農村國中和鄉鎮中心國小基本配齊計算機教室,農村國小基本具備衛星教學收視設備,基本實現“校校通”。農村國小教學點具備教學光碟播放設備和成套教學光碟。

實施援助農村教育工程。全面開展城市學校對口支援農村薄弱學校工作,重點扶持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農村中國小校。

實施農村教師素質提高工程。開展以新課程、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為重點的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和繼續教育,構建農村教師終身教育體系。

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充分利用現有培訓教育資源,建立一批培訓基地,開展靈活多樣、具有較強針對性的農民工引導性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為發展智力型、技術型、管理型勞動力轉移服務。5年內全省為農村引導性培訓120萬人、職業技能培訓100萬人。  

二、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增加農村教育投入

4.明確各級政府保障農村義務教育投入的責任,建立各級政府合理分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的機制,完善“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省、市政府將通過增加轉移支付,增強財政困難縣義務教育經費的保障能力,逐縣核定並加大對財政困難縣的轉移支付力度。省政府將逐步增加已有農村教育專項經費,並根據農村教育發展的需要及時設立新的專項經費。市、縣也要設立農村教育專項經費。

縣級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對本地教育發展規劃、經費安排使用、校長和教師人事等方面進行統籌管理的責任。縣級財政要調整支出結構,壓縮一般性開支,增加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將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依法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專題報告,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鄉鎮政府要按照省政府關於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要求,切實承擔起發展義務教育的責任,積極籌措資金,改善中國小辦學條件。

村參與本村及聯村學校的管理和建設,負責動員適齡兒童入學,控制流生,維護學校的治安和安全,在發展幼兒教育中發揮重要作用。

把農村稅費改革與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健康發展結合起來,對因稅費改革而減少的教育經費,各級政府應在改革後的財政預算和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中優先安排,確保當地農村義務教育投入逐步有所增加。各級財政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在確保農村義務教育投入的同時,也要增加對職業教育、農民培訓和掃盲教育的經費投入,促進農村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縣級政府在化解鄉村債務時,要統籌化解農村中國小承擔的“兩基”和改造辦學條件的債務。任何債權單位和個人不得因追索債務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5.清理鄉鎮教育管理機構。鄉鎮有關教育工作由鄉、鎮長直接負責,教育教學業務管理由鄉鎮中心學校校長負責。鄉鎮中國小由縣教育行政部門直接領導,同時接受鄉鎮政府監督和指導。鄉鎮政府不設專門的教育管理機構,已經設立的,各縣要抓緊清理,於2004年8月底之前全部撤銷。

6.建立和完善農村中國小教職工工資保障機制。根據農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和國家有關工資標準、省津補貼發放的規定,省政府實行省長負責制,市、縣實行市長、縣長負責制,統籌安排農村中國小教職工工資,保障按時足額發放。

7.建立健全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和建設保障機制。建立和完善校舍每年定期勘察、鑑定工作制度。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實行以縣為主,統一規劃、立項,統一勘探、設計,統一招標、監理,統一資金管理,統一驗收和決算審計的管理模式。省財政根據實際情況,今後3年,每年安排不少於2億元資金支持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市、縣財政要按規定比例給予配套。市、縣政府要將維護、改造和建設農村中國小校舍納入社會事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設立專項資金,年初納入政府預算,資金進入危改專戶。鼓勵農民民眾捐資助學或通過義務勞動支持農村中國小危房改造。

8.確保農村中國小校公用經費。全省農村地區(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除外)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為:農村國小每生每年150元、農村國中每生每年205元。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基本標準、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要根據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需要和財政能力逐年有所提高。經濟條件好的縣,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標準要在省定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

中國小雜費收入要加強管理,全部用於學校公用經費。學校代收的書本費,由學校直接用於購買書本。嚴禁將學校的雜費收入和代收的書本費挪用作為發放教師工資、津貼、福利和學校基建等開支,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藉口截留、平調、挪用學校的收費資金,任何單位不得違反規定向學校亂集資和攤派各種費用。對違反規定亂攤派以及截留、平調、挪用學校收費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查處,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9.積極推進農村教育改革試驗,努力探索農村教育改革的新路子。各級政府要繼續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工作,大膽探索農村教育經費、人事管理新辦法。省在總結完善現有重點指導縣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全面推進農村教育管理體制和教育教學改革試驗。  

三、加快農村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10.加強農村中國小編制管理。抓緊落實編制核定工作,堅決清理並歸還被占用的教職工編制,對占用學校編制和擅自離崗的各類在編不在崗的人員,一律與學校脫離關係。建立年度編制報告制度和定期調整制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在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根據學校學生數、班額等變化情況,每年對學校編制進行適當調整。

11.依法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全面推行教師聘任制。嚴格掌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嚴禁聘用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擔任教師。教師聘任實行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科學考核、契約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教職工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積極穩妥地做好落聘教職工的轉崗、分流工作。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中國小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稱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能,落實省政府關於深化中國小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加強師資轉崗安置指導中心職能,發揮教育人才交流的作用,做好政策信息諮詢、轉崗培訓、系統內流動和教育系統人事管理等工作。建立教師業務定期考核考試制度,把考試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職務聘任和晉升的主要依據。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嚴重失職的人員,堅決清除出教師隊伍。

12.嚴格掌握校長任職條件,積極推行校長聘任制。校長要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同時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稱和5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堅持把公開選拔、平等競爭、擇優聘任作為選拔任用校長的主要方式。校長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為3—5年,可以連任。要明確校長任期內的目標責任,加強履職考核,對考核不合格或嚴重失職、瀆職者,及時予以解聘或撤職。

13.加強農村教師和校長的教育培訓工作。以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訓為主,積極推進新一輪教師全員培訓和繼續教育。學校在職教職工脫產進修,必須經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簽訂相關協定。堅持農村中國小校長任職資格培訓和定期提高培訓制度。  

四、提高農村基礎教育整體水平,大力發展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增強教育為“三農”服務的能力

14.進一步提高“兩基”的質量和水平。繼續實行“兩基”“雙線承包責任制”,層層簽訂目標責任狀,加大控制流生工作力度,以控制國中學生輟學為重點,開展爭創“無流生鄉”和“無青壯年文盲鄉”活動,鞏固“兩基”成果。各地要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化發展,加強薄弱學校建設。

15.結合危房改造,繼續推進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在條件具備、規範管理的前提下,逐步發展農村國中、邊遠地區和山區寄宿制學校,探索建設九年一貫制學校。要統籌規劃邊遠地區和山區學校的布局,防止因布局調整而導致學生輟學。

加強農村示範學校建設。適應農村城鎮化發展要求,擴大優質資源,重點建設一批農村國中和鄉鎮中心國小,發揮其示範輻射作用,帶動農村中國小全面提高辦學水平。

16.深化農村中國小課程和教學改革。加強對農村中國小課程改革的指導,確保農村中國小課程改革的順利進行。農村初、高中適當增加職業教育內容,並積極創造條件或利用職業學校的資源,開設以實用技術為主的課程。具備條件的農村初、高中,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開展新增勞動力培訓。積極推進“綠色證書”等職業資格證書教育。

農村學校作為遍布鄉村的基層公共服務機構,在培養學生的同時,還承擔著向廣大農民傳播先進文化和科學技術,提高農民勞動技能和創業能力的重要任務。農村中國小可一校掛兩牌(兼成人學校),日校辦夜校,開展掃盲和農民文化技術培訓,成為鄉村開展文化、科技、農民和黨員幹部教育活動的基地。

17.積極推進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實施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要與“農科教結合”、“三教統籌”、農村黨員幹部教育相結合,按照“總體規劃,先行試點,重點突破,分步實施”的原則,以項目為抓手,分類規劃和建設農村中國小計算機教室、衛星收視點和光碟播放點,加快教育教學軟體資源建設,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以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為主,積極爭取國家專項經費的支持,做好與國家專項資金的配套工作,同時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多渠道籌集經費。在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地區,通過企業帶資建設、政府政策扶持、學校收費還貸的辦法,建設計算機教室,加快普及信息技術教育步伐。

18.加強農村中國小儀器設備、圖書裝備和教育教學軟體的標準化建設。各地要重視和加大教育裝備的基礎性投入,建設合格的實驗室、圖書館和音體美勞技教育設施。配備與新課程標準相適應的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和各類電教軟體資源,並加強管理和指導,切實提高實驗儀器和圖書的使用效益。

19.合理調整農村高中布局,大力發展農村幼兒教育。以發展優質教育資源為重點,以均衡發展為目標,努力縮小城鄉高中教育差距,提高農村高中階段學生入學率。

重視和扶持農村幼兒教育。縣級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幼兒教育的規劃、布局調整、公辦幼稚園的建設和各類幼稚園的管理,負責指導教育教學工作;鄉鎮政府承擔發展農村幼兒教育的責任,舉辦鄉鎮中心幼稚園,負責籌措經費,改善辦園(班)條件。充分利用布局調整後富餘的教育資源舉辦幼稚園(班)。

堅持“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方針,重點引導社會力量以各種形式舉辦非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村高中階段教育和幼兒教育。進一步改善社會力量辦學的條件,穩步提高社會力量辦學的質量和水平。

20.辦好農村職業與成人教育,為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發展服務。進一步加強農村職業學校、專業和基地建設,把教學活動與生產實踐、社會服務、技術開發及推廣緊密結合起來,大力培養實用型的職業技術人才。建立和完善以縣示範性職業學校為龍頭,鄉鎮、村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為基礎的三級農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訓體系。積極鼓勵行業、企業、社會力量和吸引外來資金舉辦職業教育機構。

農村職業學校要加強與農業、科技部門的合作,培養一批科技示範戶、致富帶頭人、農民經紀人,建設一批“農科教結合”示範基地。農村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要大力開展科學技術普及教育和實用技術培訓,培養農業生產技術骨幹,支持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快農村職業學校信息化建設,為農民發展“網上農業”和“訂單農業”服務。

21.實行先培訓後上崗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制度。將農民工培訓工作納入各級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統籌規劃和協調。各級政府要將農民工培訓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實行目標管理。以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為主陣地,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農民工培訓。

22.加強農村學校勞動實踐場所建設。各級政府要根據農村學校課程改革的需要,從實際出發,充分利用現有農業示範場所、科技推廣基地等資源,多渠道解決好農村學校勞動實踐場所建設問題。鼓勵使用荒山、荒坡、荒地建設農村學校勞動實踐場所。鼓勵各地將在農村學校布局調整中調出的土地、校舍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為農村學校勞動實踐場所用地。教育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村學校勞動實踐場所建設計畫和管理制度。農業、科技等部門要免費提供政策諮詢服務和技術幫助。各類示範場所、科技推廣基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應無償為農村學校勞動實踐提供方便。農村學校勞動實踐場所增加的收益主要用於培養學生勞動技能,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改善學生生活。

23.進一步完善“農科教結合”和“三教統籌”的工作機制。省、市、縣建立“農科教結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強化政府在推進“農科教結合”和發展農村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方面的責任。各級農科教職能部門要充分依靠農村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統籌制定農村人才培訓規劃,開展農業科技培訓。  

五、加大城市對農村教育的支持和服務力度,促進城鄉教育協調發展

24.切實加強對口支援工作。建立省轄市與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結對援助教育制度。省直機關對掛鈎幫扶縣每年應有教育援助項目。高校要與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建立固定的教育幫扶關係。完善城區學校對口支援農村學校制度,各級示範高中要在幫扶和支持鄉村教育發展方面發揮帶頭作用。

城鎮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較高、社會聲譽較好的公辦國小和國中是長期積累形成的公共教育資源,不得改為民辦或以改制為名實行高收費。其借讀費等預算外收入可按一定比例由縣級財政、教育部門統籌安排,用於農村薄弱學校建設。

25.實行貧困學生助學金制度。省、市、縣各級財政設立農村中國小貧困學生助學金專款,並逐步加大投入,用於減免困難學生雜費和補貼寄宿生生活費,重點扶持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少數民族學生、殘疾兒童、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特別是女童等就學。

26.建立城鎮中國小教師到鄉村任教服務期制度。積極引導鼓勵城鎮教師和其他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到鄉村中國小任教。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方案,建立區域內城鄉教師定期交流制度,每年的交流比例不低於學校教師數的10%。城鎮中國小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務,應有在鄉村中國小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適當提高鄉村中國小中、高級教師職務崗位比例。要落實國家和省規定的對農村鄉鎮以下基層山區中國小教師的工資、津貼等優惠政策。鼓勵優秀大學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後到農村學校任教。

27.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中國小為主,保障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城市各級政府要適應城市化發展要求,將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市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新建或擴建一批中國小,安排專項經費,對接收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轉學的學校給予補助,督促進城務工就業農民依法送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28.加強城鄉職業學校聯合辦學。按照“優勢互補、互利互惠、加強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省屬中等職業學校和省轄市市區職業學校要與農村職業學校建立合作辦學關係,與對口縣(鄉)開展聯合招生、合作辦學活動。城市職業學校要擴大面向農村的招生規模,積極開展進城務工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

29.發揮城市遠程教育資源的優勢,加大對農村教育支持和服務的力度。加快省、市、縣教育教學資源中心的建設,制定農村教育教學資源建設規劃,建立資源共享的有效機制,將城市優質教育資源傳播到農村學校。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的網路資源和衛星教育接收系統,大力開展遠程教育,提高現有設備和教學資源的使用效益,省重點支持農村教育急需的教育資源開發和製作項目。鼓勵各地中國小自主開發教育教學資源。建立農村現代遠程教育資源徵集、遴選、認證制度,制定我省基礎教育資源技術標準。  

六、切實加強領導,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村教育事業

30.各級政府要把農村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本地區農村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規劃,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教育部門要切實把農村教育擺在重中之重的地位,推動農村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計畫部門要切實把農村教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並作為優先發展領域給予支持。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保障職能,為農村教育改革與發展提供資金保障。稅務部門要切實加強教育費附加和安徽省地方教育附加費的徵收管理,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範圍,確保依法徵收到位。出版和發行部門要改革中國小教材指定出版的方式和單一發行渠道的體制,出版經濟實用型教材,切實降低農村中國小教材價格。物價部門要加強農村中國小收費管理和監督,依照國家價格政策核定中國小教材價格。共青團組織要積極組織實施大學畢業生支援農村教育志願者計畫。人事、編制、農業、科技、勞動保障、文化等部門要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大力支持農村教育工作,努力形成政府統籌、部門齊抓共管的農村教育工作新機制。

31.加強對農村教育的督查工作。重點督查“以縣為主”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和“保工資、保全全、保運轉”目標的落實。開展“兩基”鞏固提高複查考核工作和農村教育改革示範縣評估認定工作。繼續開展中國小辦學水平評估活動。建立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機制,監督保障農村教育改革與發展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並將督導評估結果作為考核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對“兩基”嚴重滑坡的縣,要追究政府負責人的責任。

32.認真落實中國小校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學校周邊環境和學校治安環境綜合整治,做好對學校飲食衛生的監督管理和對非典、血吸蟲病等重大傳染病的預防。提高廣大師生的交通、衛生、消防等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

33.廣泛動員國家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人民民眾通過各種方式支持農村教育的改革和發展,開展經常性助學活動。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大力宣傳關心支持農村教育的先進事跡和農村優秀教師的模範事跡,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關心支持農村教育的良好氛圍。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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