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概況
利辛工業園於2003年5月19日經亳州市政府批准設立, 園區位於縣城西北部3公里處,規劃面積2.6平方公里。2006年被省政府批准為省級開發區,規劃面積調整為1.2平方公里。
2013年8月份,利辛縣工業園擴區獲得省政府批准,2014年,更名為 安徽利辛經濟開發區。
發展現狀
園區共入駐企業135家,其中89家已投產,規模企業52家。 初步形成了農副產品加工、服裝服飾及絲網紗門、汽車改裝及零部件製造、綠色光源四大主導產業。其中,農副產品加工業以恆盛實業、浩翔農牧、上上酒業、雅韻皖酒業、綠膳坊食品為代表;服裝服飾及絲網紗門業以華騰服飾、名珂爾服飾、富亞紗網、驕陽軟門為代表;汽車改裝及零部件製造業以揚天汽車、凱盛汽車、金路車業為代表;綠色光源產業以九州天極之光為代表。2013年,園區實現規上工業總產值52.36億元,同比增長22.49%;規上工業實現銷售收入51.95億元,同比增長23.03%;園區四大主導產業依然是促進園區發展的主力軍,其工業產值為45.67億元,占園區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為87.22%。
招商政策
(一)工業項目用地實行招、拍、掛出讓方式供地。 土地出讓底價按國家規定出讓工業用地最低價格標準,使用年限50年。
1、進入縣工業園區的項目,要求固定資產投資額度3000萬元以上、投資強度原則上不低於100萬元/畝,稅收貢獻率每年每畝3萬元以上,投產三年後每年每畝稅收貢獻要達到5萬元以上。企業足額繳納項目土地出讓金後,給予以下用地扶持政策:
固定資產投資完成3000萬元(含3000萬元 ,下同)—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下同)、5000萬元—1億元、億元以上的項目,分別給予5.5萬元/畝、6.5萬元/畝、7.5萬元/畝的財政扶持。
2、凡進入鄉鎮工業功能區的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度500萬元以上,投資強度不低於60萬元/畝、稅收貢獻率每年每畝1萬元以上,企業足額繳納項目土地出讓金後,給予以下用地扶持政策:
固定資產投資完成500萬元—1000萬元、 1000萬元—2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項目,分別給予4.5萬元/畝、5.5萬元/畝、6.5萬元/畝、7.5萬元/畝的財政扶持。
(二)扶持方式:進入縣工業園區和鄉鎮工業功能區的項目,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10日內,縣財政返還應扶持部分的30%;主體工程開工建設的返還應扶持部分的50%;按契約約定完成投資並投產的返還應扶持部分的20%,給予辦理《土地使用證》。
(三)其他優惠。
1、對享受政府資金扶持獲得國有土地使用 權的,經縣政府同意,可依法抵押融資。
2、利用原企業劃撥土地投資興辦工業項目的,在符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前提下,經縣政府同意後,可按相關程式將土地使用權依法出讓給新建企業。
第五條稅收支持。
(一)對當年新建固定資產一次性投入超過1000萬元 以上的工業項目(不含資源開採類項目),依契約約定建成並投產之日起,其申報繳納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實行“前3年全額獎勵、後3年減半獎勵”政策(經稽查查補的偷漏稅款不享受此項獎勵)。
(二)縣工業園區新建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鄉鎮功能區
100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企業,按契約約定完成投資並建成投產的,在其建設周期內應徵收的土地使用稅,財政全額獎勵給企業用於其內部基礎設施建設。
(三)縣工業園區新建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 鄉鎮功能區100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企業,按契約約定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並建成投產後,企業實際繳納的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按以下辦法從招商引資政策扶持專項資金中給予扶持:
1、凡落戶縣工業園區的工業企業,年畝均繳納國地稅總額3萬元以上的,從開徵之日起計算,前兩年按照年徵收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總額的80%予以獎勵扶持,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50%予以獎勵扶持。畝均繳納國地稅總額3萬元以下的,不予獎勵扶持。
2、凡落戶鄉鎮工業功能區的工業企業, 年畝均繳納國地稅總額1萬元以上的,從開徵之日起計算,前兩年按照年徵收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總額的80%予以獎勵扶持,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50%予以獎勵扶持。畝均繳納國地稅總額1萬元以下的,不予獎勵扶持。
第六條規費減免。
(一)環保費用:招商引資企業在項目治污設施驗收達標合格後,免費發放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標準按最低標準執行。
(二)城建相關規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按建設項目的建築面積計征,徵收標準為每平方米50元;工業廠房、倉儲用房足額徵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後,縣財政按徵收額的20%的比例給予獎勵。
(三)凡進入縣工業園區或鄉鎮工業功能區的工業項目,免收其他縣權範圍內各種規費。
(四)工業企業的供水、供電、通訊設施優先安排。
基礎設施
2011年以來工業園區積極實施“4332”工業提升工程, 即每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40億元,完成基礎設施建設3平方公里,新開工項目30個,實現工業增加值和稅收兩個指標翻一番。截至目前,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累計投入資金10.69億元,修建園區道路約43公里,路網覆蓋面積14平方公里。工業園區已經形成了七縱八橫的道路體系,在園區範圍內基本實現了“五通一平”。
政務環境
為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環境,積極鼓勵客商來利辛投資興業。 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頒發了《關於2013年招商引資工作的實施意見》(利發〔2013〕3號)、《利辛縣招商引資若干政策暫行規定》(利政〔2012〕20號)、《中共利辛縣委利辛縣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業突破“326”行動計畫的意見》(利發〔2011〕6號)等一系列鼓勵投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檔案。通過這些檔案,不僅賦予了園區新的定位,更使園區成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尊商重工、招商安商的風氣日益濃厚;“一事一議”、“特事特辦”,全方位為企業服務的觀念已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