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建部《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89號檔案要求,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一、安全防護用具: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臨邊防護設施:樓梯口、電梯口、通道口、預留洞口、陽台周邊、樓層周邊、屋面周邊、基坑周邊、卸料平台兩側以及上下通道等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三、全鋼質內外腳手架及配套防護設施、結構模板的全鋼質主體支撐桿件;
四、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井字架提升機等建築施工起重設備及配套防護設施;
五、施工用電:符合規範要求的臨時用電系統、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六、施工機具;
七、安全檢測費:包括對建築施工起重設備與外用電梯、安全網、鋼管腳手架等的檢測。
八、安全教育培訓;
九、安全標誌、標牌及安全宣傳欄;
十、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施工現場圍牆圍護及場地硬地化、粉塵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臨時設施:包括辦公室、宿舍、食堂、衛生間、淋浴間等;
十二、消防器材設施;
十三、應急救援器材;
十四、基坑支護的變形監測;
十五、地下作業中的安全防護和監測。
參考資料:《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建辦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