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縣衛生局

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衛生技術規範和食品安全標準,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衛生、食品安全規範性檔案。

主要職責

(一)

(二)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全縣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

(三)承擔全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六)組織制訂並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和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制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傳染病和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負責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制訂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和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促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

(十一)負責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與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二)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和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的實施。

(十三)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和縣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四)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五)組織指導全縣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參與國際組織倡導的重大衛生活動。

(十六)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賀利群

主持衛生系統黨委、衛生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持衛生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暫缺)

協助分管組織人事、黨務宣傳、思想政治、衛生科技與教育、社會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內務、政法綜治、招商引資;分管辦公室、政工股,聯繫縣人民醫院,擔負聯繫的縣直醫衛單位和鄉鎮衛生院的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和督導責任。

黨委副書記、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主任 陳森南

主持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工作(含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擔負聯繫的鄉鎮衛生院的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和督導責任。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春蓮

協助分管公共衛生、無償獻血及血液管理、紅十字會、神農百草藥業開發工作,分管公共衛生辦公室、紅十字會辦公室、神農百草藥業開發辦公室,聯繫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擔負聯繫的縣直醫衛單位和鄉鎮衛生院的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和督導責任。

黨組成員、副局長 凡守紅

主持縣衛生監督所工作(含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管理衛生法制與監督股。

副局長 沈 哲

協助分管醫政、中醫科教、鄉村個體醫生管理與培訓、醫療質量安全與安全生產、幹部保健、衛生武裝工作,分管醫政股、衛協辦公室、衛校,聯繫縣中醫院,擔負聯繫的縣直醫衛單位和鄉鎮衛生院的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和督導責任。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單雲峰

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協助分管行政監察、審計、藥品政府集中採購、衛生行風建設、衛生項目建設(含衛生培訓中心及辦公樓後續工作)、局機關財務和鄉鎮衛生院(站)財務管理工作,協管規劃財務股、聯繫縣第二人民醫院,擔負聯繫的縣直醫衛單位和鄉鎮衛生院的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和督導責任。

黨組成員、衛生工會聯合會主席 汪美蓮

主持衛生工會聯合會全面工作,協助分管計畫生育、青年、婦女工作,聯繫縣婦幼保健院,擔負聯繫的縣直醫衛單位和鄉鎮衛生院的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和督導責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全縣衛生工作重要政策草案;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文秘、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信息綜合、信訪、保衛、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信息化、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參與有關衛生方面的重大活動及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二)政工股(加掛科教股和幹部保健股牌子)

擬定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實施和幹部隊伍建設。按許可權負責承辦機構編制、人員編制、幹部任免、工作人員調配、工資福利、知識分子管理、老幹部管理、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和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衛生技術職稱考聘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系統國、省、市、縣級先進集體和個人的推薦工作;組織協助開展醫療衛生適宜技術推廣、科技特派員及科學普及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黨委有關的黨務工作。負責全縣衛生系統副科級以上幹部和離退人員的保健工作。

(三)規劃財務股(加掛監審股牌子)

研究提出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全縣衛生財務工作指導和衛生信息統計、年報匯總的管理,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範,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執行國家衛生裝備標準。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負責本縣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負責規劃全縣醫療衛生單位基建項目的計畫申報、立項、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管理,工程結算審核等工作。負責對本縣醫療衛生單位經濟責任,財務收支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對本縣醫療衛生單位(含個人)違法、違規事項進行調查核實。負責全縣衛生系統的衛生服務價格調整及國有資產的監督與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和衛生事業經費的開支管理,檢查、指導所屬單位的財會工作,對各項經費開支進行財務監督。負責編制全縣鄉鎮衛生院綜合預算;負責局機關及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醫保、社保等相關工作。

(四)醫政股(加掛中醫股和農村衛生與合作醫療管理股牌子)

負責擬訂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服務標準,組織指導分級評審;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醫療機構設定、醫療服務項目和技術、大型儀器設備的執業準入;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效率、采供血機購及臨床用血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負責調處醫療糾紛;協助組織對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緊急救護;組織開展招生、徵兵體檢等工作;組織實施執業醫師(助理醫師)、執業護士的執業資格考試、註冊有關工作;負責醫療衛生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負責擬定和實施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中醫、中西結合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監督和業務指導;負責管理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醫務人員;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中醫現代化;負責中醫藥科教及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制定和執行中醫藥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的政策、規範、標準,負責全縣中醫醫療機構重點中醫專科(病)項目管理;負責中醫藥人員的在職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農村中醫工作。

負責綜合管理、協調全縣農村衛生工作;協調、組織擬定全縣農村衛生有關政策、規劃並監督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全縣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機構建設和隊伍管理。負責擬定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規劃、實施辦法和相關政策,指導和監督新型農合基金運行管理、隊伍建設和培訓,負責定點醫療機構的評估認定及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合作醫療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擔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擬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基礎研究、重大疾病研究和套用研究的科研攻關政策措施;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負責擬定全縣農村衛技人員在職學歷教育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衛生系統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

(五)食品安全和法制監督股(加掛行政審批與政策法規股牌子)

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縣衛生局有關行政許可,省、市級行政許可的縣級初審,年審年檢、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對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衛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指導衛生系統落實執法責任制;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開展食品安全檢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六)疾病控制與婦幼保健股(加掛衛生應急辦牌子)

負責擬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授權發布檢疫傳染病和檢測傳染病名錄及疫情;組織實施計畫免疫工作,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開展救災防病工作,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負責擬定全縣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及衛生科普等工作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和指導母嬰保健、社區衛生等工作;組織開展專業技術學習培訓,加強專業隊伍建設;推進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全縣衛生應急工作;負責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做好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的蔓延擴散;負責協調全縣重大突發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緊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有關重大活動的衛生應急保障工作;牽頭建立健全全縣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系統,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擬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督促應急預案的落實;指導和組織開展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負責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章程設定,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掛靠單位

(一)縣紅十字會辦公室。核定全額事業編制2名。主要職責是:編制紅十字會工作計畫,發展紅十字會組織,負責紅十字會備災救災、社會服務、社會福利、衛生救護和紅十字會青少年和工作;貫徹落實《獻血法》,統一規劃和組織落實本行政區域內的無償獻血工作。

(二)縣衛生工作者協會辦公室。核定全額事業編制2名。主要職責是:編制衛協工作計畫、鄉村醫生管理、個體行醫人員管理。

下屬單位

(一)縣婦幼保健院

安仁縣婦幼保健院位於安仁縣城五一中路,創建於1956年,是一所集醫療、保健、教學、科研於一體,具有防病、治病、保障婦女兒童健康功能,管理規範的婦幼保健機構。有副高職稱、主治醫師和主管護師20多人,有住院病床50多張,內設保健與臨床科室5個,技術力量強,設備先進,診療環境舒適,是一所通過國家級驗收的“愛嬰醫院”。救護車日夜免費接診孕產婦,是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院。

(二)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安仁縣疾病預防預防控制中心位於城關鎮安康路,是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檢測檢驗、健康教育、預防醫學技術諮詢與服務的中心。在崗幹部職工51人,房屋建築面積3228M2,內設科室健全,設備先進、齊全,具體負責全縣的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免疫預防、公共衛生監測、消毒質量監測、寄生蟲病和地方病的預防與控制、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預防與控制、衛生檢驗、結核病控制項目、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

(三)縣衛生監督所

安仁縣衛生監督所辦公地點設在縣鹽業局院內,現有幹部職工12人。該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全縣的食品經營單位、醫療機構、公共場所、中國小校和幼兒機構食堂、有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企業、生活飲用水生產供用單位等管理對象進行衛生監督,對符合條件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公共場所經營單位辦理、變更或換髮衛生許可證。

(四)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安仁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在縣衛生局辦公樓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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