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安仁縣發展和改革局是縣委、縣政府的一個綜合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能是項目審批、核准、備案,招標投標管理,項目稽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引導和監管固定資產投資,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現有內設機構3個,辦公室(加掛招投標辦、行政審批股牌子)、國民經濟與發展規劃及經濟體制改革股綜合股、投資管理辦公室(加掛安仁縣以工代賑辦公室、安仁縣產業項目辦公室、第三產業辦公室牌子)。局領導班子設局長兼黨組書記1人,副局長3人,紀檢組長1人,工會主席1人,黨組成員1人,現領導班子成員合計7人。根據這些機構改革,縣發展和改革局加掛縣物價局,縣散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改革管理辦公室屬直屬二級機構。
除物價局外現在冊人員有22人,其中:在職16人,退居二級的6人;離退休人員8人。設發改系統黨委,目前我局有黨員18人。
領導信息
王國良 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張聲桂 副局長 分管項目辦,三產辦,以工代賑,黨務,政工,人事。聯繫人大,政協
段聖生 副局長 綜合,招投標,財務
豆布穀 副局長 投資計畫,項目調度,散辦、牆辦,聯繫縣重點辦
吳 宏 紀檢組長 借調市發改委
李福生 黨組成員 內務,辦公室,外勤,協管項目調度
周億和 工會主席 工會,工業園區,協管鞏固退耕還林
段安源 副主任科員 紀檢,項目稽查,協管招投標,協助鞏固退耕還林
主要職責
(一)擬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原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二)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縣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區域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巨觀調控措施和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三)綜合協調各項政策。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證券等方面的情況,研究貫徹國家財政政策、貸幣政策以及其他調控政策的措施,協調地方價格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巨觀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
(四)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促進改革開放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工作。
(五)引導和監管固定資產投資。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生生產力布局;提出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專項建設資金安排意見,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擬定利用外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國家、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審核上報國家、省、市審批許可權的建設項目,審批或核准許可權內有關建設項目,辦理社會投資基本建設的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全縣建設項目綜合管理和項目前期工作,會同有關單位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縣重點建設項目名單,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標投標工作;組織和管理縣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負責全縣散裝水泥和新型牆材發展的推廣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常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以工代賑扶貧規劃和設計,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實施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全縣技術創新體系的發展,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
(七)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全縣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合作、協作工作。
(八)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人與社會及自然和諧發展,研究擬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九)引導和調控市場。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縣內外市場狀況,負責縣內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管理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縣級儲備,引導和調控市場;研究提出現代特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十)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研究提出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銜,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一)擬訂、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有關規範性檔案。
(十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管理物價局。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發展和改革局設3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加掛招投標辦、行政審批股牌子)
負責會議組織、督查督辦、文電運轉、檔案管理、保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信訪、安全保衛等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管理、工資管理、幹部培訓等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的招標投標工作;牽頭擬定招標投標方面的管理辦法;核准項目的招標範圍、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投標方式;對全縣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各種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各類招標代理機構的備案管理和縣以外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全縣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審查備案和管理;受理對重大項目招標投標的投訴和有關行政複議申請;管理全縣統一的專家評審庫和統一的招投標信息平台;負責制訂稽察工作計畫,組織專項稽察、聯合稽察和經常性稽察活動;負責組織國家、省市和縣出資的國債資金、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投資的重點項目招投標以及工程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投資概算的監督檢查。承擔縣人民政府招標投標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有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二)國民經濟與發展規劃及經濟體制改革股綜合股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分析研究全縣經濟形勢,對巨觀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並提出相應政策措施;組織研究提出年度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開展法制宣傳和普法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出台前的論證,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實施中的銜接配套問題;指導和協調各類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
(三)投資管理辦公室(加掛安仁縣以工代賑辦公室、安仁縣產業項目辦公室、第三產業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縣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計畫,提出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全縣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協調安排國家和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專項建設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按國家、省、市的要求申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全縣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和項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推進項目建設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考核、指導和監督等工作;依據全縣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提出全縣中長期重大項目儲備計畫,提出年度全縣項目建設計畫,經縣政府批准後編制下達年度實施計畫;負責跟蹤檢查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組織重大項目的諮詢論證工作;負責全縣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重點工程和建設項目工期考核和竣工驗收、評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重大建設項目的有關問題;協助做好縣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全縣項目和國家投資項目的立項、可研審批、初步設計審查工作;審核上報省、市審批許可權的建設項目,審批許可權內的建設項目;審核申報國家、省、市建設項目,編制、上報投資項目規劃。組織編制全縣以工代賑年度和中、長期建設規劃,審核申報以工代賑項目,並對以工代賑項目實施跟蹤、監督和協調服務。組織編制全縣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預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和改革的趨勢;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第三產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擬訂和銜接第三產業主要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組織修訂全縣第三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審核上報第三產業項目,爭取上級部門的第三產業引導資金;銜接平衡第三產業與第一、二產業的協調發展;承擔安仁縣第三產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下屬機構
1、安仁縣散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改革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發展散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規定;依法審批徵收、管理和使用發展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和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負責散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的宣傳教育、信息統計、經驗交流、組織培訓等工作;組織開發推廣套用國內外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按規定對新建、擴建、改建水泥生產企業發放散裝水泥立項提出審查意見;核准建設工程使用袋裝水泥和新型牆體材料開發利用。
2、安仁縣第三產業辦公室。
主要職責:組織編制全縣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預測分析第三產業發展和改革的趨勢;研究提出全縣第三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第三產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擬訂和銜接第三產業主要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組織修訂全縣第三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審核上報第三產業項目,爭取上級部門的第三產業引導資金;銜接平衡第三產業與第一、二產業的協調發展;承擔安仁縣第三產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安仁縣產業項目建設辦公室(加掛以工代賑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建設項目的綜合管理和項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推進項目建設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和規章草案,安排年度計畫,負責考核、指導和監督等工作;依據全縣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提出全縣中長期重大項目儲備計畫,提出年度全縣項目建設計畫,經縣政府批准後編制下達年度實施計畫; 負責跟蹤檢查建設項目計畫執行情況;負責組織重大項目的諮詢論證工作;負責全縣項目庫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重點工程和建設項目工期考核和竣工驗收、後評估工作;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重大建設項目的有關問題; 協助做好縣招商引資工作;參與全縣項目和國家投資項目的立項、可研審批、初步設計審查工作;審核上報省、市審批許可權的建設項目,審批許可權內的建設項目;審核申報國家、省、市建設項目,編制、上報投資項目規劃。組織編制全縣以工代賑年度和中、長期建設規劃,審核申報以工代賑項目,並對以工代賑項目實施跟蹤、監督和協調服務。
4、安仁縣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加掛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縣的招標投標工作;牽頭擬定招標投標方面的管理辦法;核准項目的招標範圍、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投標方式;對全縣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各種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各類招標代理機構的備案管理和縣以外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全縣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審查備案和管理;受理對重大項目招標投標的投訴和有關行政複議申請;管理全縣統一的專家評審庫和統一的招投標信息平台。負責制訂稽察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專項稽察、聯合稽察和經常性稽察活動,負責組織國家、省、市和縣出資的國債資金、財政性建設資金和政府性專項建設基金投資的重點項目招投標以及工程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投資概算的監督檢查。承擔縣人民政府招標投標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