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總監

Academic 一,學術帶頭人(部門/學校); Academic

學術總監

Academic Director
又稱為:教學總監 或 學術總監 或 學術主任,是大學中的學術性事務行政負責人,學術帶頭人。如中歐國際商學院MBA學術主任 Lydia Price 女士。

學術總監職責

以伊利諾州立大學為例,說明教學總監或者學術總監、學術主任(Academic Director)的職責:
學術總監/教學總監/學術主任, 是在大學董事中占有獨特地位的、負責大學持續學術發展的行政人員,負責促進學校教師,學生,和政府部門之間的聯繫,為最好的進一步的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利益,負有促進所有的活動的作用。
他們發揮重要的五項作用 :
一,學術帶頭人(部門/學校);
二,代表他們的部門/學校和學院的成員,尤其是大學中較高級的管理者;
三,代表高層的學校當局(在他們的學院/部/學校);
四,分配和管理學校學術資源
五,在外部機構代表學校和大學。
這五個角色是保持不變的,他(她)負有具體的責任和義務,根據該部門/學校任務,規模和複雜性,可能會有所不同,
責任包括,但不限於:
協調發展,聲明實施該部/學校的理想和目標;
經由努力,實現大學和學院的目標和舉措;
發展計畫部門/學校的預算;
管理部/學校的財政事務;
領導和協調部門/學校戰略規劃和課程發展;
分配和評價教師的工作量,包括教學,研究和服務的責任;
促進卓越的教學與研究在部門/學校;
領導和協調管治在部門/學校;
為學院的成員協調專業發展;
領導並評價學院的成員的保留,任期,晉升;
關於公休和其他教職員工事務向院/校長提供建議;
管理非正式工作人員;

學術項目總監

Project System Academic Director
如某個研究項目的學術總監。

研究生教育學術總監

MBA Academic Director
是研究生教育中負責學術教育的總負責人。

校本部學術總監

Academic Director of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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