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艷利

孫艷利

孫艷利,男,一九七三年出生。一九九五年畢業後分配廊坊市安次區司法局。一九九六年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並在金光律師事務所執業至今。 河北乾翔律師事務所事務所主任。中國民主促進會會員。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二級律師。河北省律師協會宣傳交流及文化建設委員會委員,廊坊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宣傳聯絡委員會主,廊坊市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廣陽區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廊坊市人民政府金融辦法律顧問、廊坊仲裁委員會委員,廊坊市工商企業聯合會律師團成員。廊坊市安次區人民法院調解委員會委員。2013年於北京城市學院兼職授課。

基本信息

簡介

孫艷利 孫艷利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現為中國政法大學2003級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班學生.在從事十年專職律師期間,已經代理各類案件數百件。在執業過程中,先後擔各類二十餘家各類公司單位常年法律顧問。在所擔任的某外商獨資公司法律顧問的十年間,憑著自己過硬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對當事人認真負責、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為首要目標的積極工作態度,使該公司十年間未發生過任何訴訟糾紛案件,為自己贏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目前正在積極開拓非訴服務市場。在十年的執業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訴訟經驗,同時也為自己的理論水平提高創造了條件。孫艷利律師主要以政府及相關部門、房地產、金融等領域訴訟及非訴訟法律事務為主要執業方向。尤其擅長公司類訴訟糾紛。

業務範圍

代理各類民事訴訟案件(契約糾紛、經濟糾紛、債務糾紛、房地產糾紛、智慧財產權糾紛、股權轉讓、投資合作糾紛、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糾紛、勞動爭議、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等)。

代理行政訴訟,經濟仲裁及勞動爭議仲裁案件。

擔任企業法律顧問,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和法律意見;對企業簽訂的契約進行審查、修改,降低企業經營風險;為企業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秘密提供法律保護;代理企業各類訴訟及仲裁案件;簽發律師函。

其他非訴訟事務:公司法律事務;契約法律事務; 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擔任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師及辯護人。

擔任刑事案件當中被害人和刑事自訴人的訴訟代理人,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有關材料,調查取證、申請鑑定、參與庭審,舉證質證,發表代理意見,提起抗訴。

主要貢獻

2012年代理某公司作為被告契約糾紛案,涉案標的1.3億,取得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結果;

2013年代理某某故意傷害致死一案,辯護意見得到採納,被告被減輕處罰並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型。

所獲榮譽

2003年,被安次區政府授予政府嘉獎;

2008年,被評為廊坊十佳優秀律師;

2013年被河北省律師協會授予河北省首屆律師辯論賽突出貢獻獎;

2014年被河北省律師協會授予“中國夢、律師情”書畫攝像作品展突出貢獻獎。

所著文章

先後著有《論法律援助制度及我省現狀》、《試論格式契約中不公平等款的遏制與救濟》、《淺論行政不作為的遏制與救濟》、《論司法活動的新聞監督》、《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責任承擔》等文章。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