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孫堯冠,1933年出生,江蘇常州人。1953年上海體育學院畢業,1954年開始從事籃球裁判工作,1955年起參加國內、外大型比賽的裁判工作。從第二屆全運會到第六屆全運會,一直擔任籃球裁判長。多次擔任國內重大籃球比賽的正、副裁判長。1959年成為國家級裁判員。,1978年被國際籃聯批准為國際級裁判員。
工作經歷
曾參加亞洲青年錦標賽裁判工作並多次隨隊出訪。現為中國籃協委員,競賽裁判委員會副主任,廣東省籃協副主席,廣州市籃協副主席。他個兒小,心寬,拿得起,放得下。他組織比賽和當裁判長次數最多,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說話、辦事乾脆利索,既有號召力,又有鼓動性。他既能吹高層次的比賽,又能主動地吹低層次的基層比賽。
執法特點
依章執法,明星也好,國際運動健將也罷,該判的判,該罰的罰,鐵面無私,“六親不認”,一視同仁。充分體現出執法官的天職——公正!公正!永遠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