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佑海[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

孫佑海[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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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佑海,山東榮成人,1954年7月出生。吉林大學法學學士、民法學碩士、南京農業大學管理學博士。

歷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所長,最高人民法院理論研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秘書處負責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一級高級法官。

現任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

個人履歷

1985-1986年任國務院辦公廳法制局主任科員;

1986-1994年曆任國務院法制局副處長、處長、副司長;

1994-2008年曆任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副局級巡視員兼法案組組長、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法案室副主任、法案室主任;

2008年起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先後擔任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人民法院報社黨委書記兼社長;

2012年3月起擔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所長。

2014年11月1日,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擔任職務

現任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專業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南京農業大學土地法專業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常務理事。

學術研究

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現代法學》、《法商研究》、《求是》、《環境保護》、《中國行政管理》、《中國發展觀察》、《人民日報》等期刊雜誌和報紙上發表近200篇學術論文(其中十餘篇被《新華文摘》、《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轉載);出版學術著作14部;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和省部級課題9項。 所主持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循環經濟法制保障研究》,獲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優秀獎;學術論文《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環境立法的基本經驗和存在的問題》,獲中 國法學會改革開放三十年大型徵文評比一等獎;作為項目首席科學家完成的《林業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受到國務院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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