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住建局

孟州市住建局是位於孟州市的主管住宅建設的單位。

管轄區域

孟州市

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

1、 負責委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文電處理、對外聯絡;

2、 負責制訂有關行業體制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

3、 組織委內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

4、 起草委內事務和重要文稿;

5、 負責建委系統政務信息、宣傳報導;

6、 負責委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

7、 負責委機關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和信訪、重要提案的催辦、查辦;

8、 負責委機關的安全保衛、財產和後勤管理;

9、 負責本系統的目標管理工作;

10、 負責幹部、職工的年度考評工作;

11、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12、 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和計畫生育工作。

二、人財管理科

1、 負責勞動工資管理和軍轉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與大中專畢業生分配;

2、 負責城市建設和事業發展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監督檢查;

3、 負責各種城鄉建設統計工作;組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籌集;

4、 組織制訂和貫徹落實有關財務的審核與報帳;

5、 負責本委及二級機構財務、會計、有關資金和固有資產的管理;

6、 負責委二級機構財務的內審工作;

7、 負責系統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隊伍的教育管理;

8、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再教育和專業技術職稱評聘與管理;

9、 負責離、退休和老幹部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年度考評工作。

三、城鄉規劃局

1、 綜合管理城市建制鎮、集鎮和村莊的規劃工作;

2、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法規和技術規章;

3、 擬訂城鎮和村莊建設的規範性檔案;

4、 組織編制城市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

5、 負責城市規劃的實施和指導村鎮總體規劃的編制;

6、 指導村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和開發;

7、 負責城市和指導村鎮統一開發、綜合建設,組織村鎮建設試點;

8、 指導村鎮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和通用設計圖的推廣套用;

9、 指導鄉鎮工業園區建設、受災地區的村鎮重建和國家大型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建工作;

10、 負責市政工程的征、租地協調;

11、 負責城市建設環境的協調。

四、工程管理科

1、 研究制訂建築業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工程建設等有關實施細則;

2、 指導全市建築業體制改革,推動企業轉換經濟機制;

3、 培育建築勞務、材料、設備供應等生產要素市場;

4、 負責工程總承包、建築施工、設備安裝、建築裝飾、裝修、防腐、保溫等企業的資質管理、生產許可證審批和企業劃類;

5、 負責“文明工地”、“優質工程”的創建;

6、 負責建築市場和建設工地秩序的管理;

7、 負責新型建築材料的推廣套用;

8、 負責工地農民工生活安全管理;

9、 負責“雙清”工作;

10、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對建築工地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和管理,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督促企業抓好重大事故的查處及對責任者的處理;

11、 負責全市裝飾市場管理、裝飾企業人員資格管理、裝修裝飾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12、 負責裝飾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發放,裝飾工程竣工驗收;

13、 監督管理裝飾工程的發包、承包和招標等工作;

14、 參與裝修裝飾定額的測定和住宅裝修裝飾市場價格的指導。

五、公用行業管理科

1、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城市公用事業建設和管理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中長期規劃和法規;

2、 負責組織地方有關公用事業的規定、規章的起草、審查和報批;

3、 負責有關公用事業建設法規的解釋、清理、彙編;

4、 協調供水、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垃圾處理、弱電入地等公用企事業的工作管理;

5、 負責公用事業工程的檢查驗收;組織實施城區公用事業工程建設。

六、項目辦

負責城建項目的立項報批工作、引資工作、城投公司工作和國家有關項目的實施工作。

七、市政建設管理科

1、 負責市政工程的年度規劃和預、決算;

2、 負責市場工程的設計和招投標;負責市政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3、 負責市政設施的維護;

4、 負責城市防洪、排澇和人防工程。

八、行政事項服務科

綜合管理全市建設項目報建審批工作,負責對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管線工程辦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並負責有關工程建設檔案整理移交工作,負責收繳規劃、審批建設工程的有關費用。

九、招標管理辦公室

1、 研究擬定全市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規劃、改革措施與方法;

2、 負責全市工程建設招投標管理工作;

3、 監督招投標活動按照法律程式規範進行;

4、 負責規避招標工程的調查。

十、路燈管理所

1、 負責路燈工程的年度計畫預算;

2、 負責路燈安裝、維修和改造工作,亮化工程的驗收工作,做好路燈的日常巡視、維護和節能、降耗工作,滿足城區亮化工作地需要。

十一、綜合執法隊

負責違章建築的巡查、調查和處理;負責建委系統職責內的違規案件的執法,參與執法案件的訴訟工作。

十二、質量監督站

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對參與工程建設各方的質量行為進行監督,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負責對未監督工程的調查。

十三、房產管理局職責

1、 負責全市國有直管公房、自管房的租金收繳、維修養護工作;制定公房提租方案,對全市公房租金價格進行指導和監督;對私下轉租、轉讓公房等違反公房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制止和處罰。

2、 對全市各類所有制房屋進行登記、審核、確權,核發《房屋所有權證》;負責《房屋所有權證》的驗證和換證工作;對於隱報、瞞報權屬實際情況的房產證予以註銷;對於逾期未按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予以行政處罰;對全市房屋產權檔案進行整理和歸檔,為產權人提供查閱服務。

3、 負責全市房地產的轉讓、租賃、評估、抵押等交易;對租賃的雙方簽訂全國統一的《房地產租賃契約》,發放《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對抵押房地產的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證》;制止私下交易行為,並對房屋買賣、租賃等交易活動提供中介服務;對全市從事房屋中介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實施指導、監督和管理的權力,對違反交易行為的予以處罰。

4、 根據市政府的拆遷計畫,具體制訂拆遷方案,負責房地產估價工作,指導監督拆遷工作順利進行。

5、 負責制訂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並負責具體實施。

十四、園林管理處

1、 負責擬定城市綠化規劃和年度規劃;

2、 根據城市綠化規劃,擬定具體綠化方案及圖紙繪製;

3、 宣傳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等綠化法規、規章;

4、 保護花草樹木、綠化設施,堅決制止一切損害城市綠化的違章行為;

5、 負責四創工作;

6、 負責公園、遊園、綠化地管理;

7、 按照市里和建委的安排部署,搞好國家級園林城市創建工作,按時完成市四創辦安排的各項整改任務,負責編寫創建國家級園林城市有關資料。

十五、中橋公司

負責工程招投標代理的全程工作,完成委內下達的各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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