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林市業局

(三)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孝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4號)、《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孝發〔2010〕2號)和《關於市政府部門“三定”工作的實施意見》(孝機編〔2010〕2號)精神,設立孝感市林業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環保局承擔的進入市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開展教學科研、進入市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參觀旅遊審批的職責劃入市林業局。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沙化土地和石漠化地區)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市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職責。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國家和省森林資源保護、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林業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化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等林業重點工程建設。
(三)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監督執行國家、省級標準和規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全市林木種苗、花卉的培育管理。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指導山區、丘陵、崗地綜合開發和低產林改造。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初審,組織協調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的管理。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經上級批准後監督實施。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及木材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指導、監督縣市區林權登記、發證工作,具體承擔市直雙峰山風景區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區域性的濕地保護規劃,擬定濕地保護市級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全市濕地保護區(小區)、濕地公園等建立、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實施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運輸、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初審申報工作。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初審申報工作。
(七)負責林業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省自然保護區(小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實施有關國際公約履約工作。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承擔進入市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開展教學科研、進入市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參觀旅遊審批的職責。
(八)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規範性檔案。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協調林權糾紛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調處。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九)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生物開發利用。組織擬定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規範性檔案。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的有關工作。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武裝森林警察部隊和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措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提出市財政林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市級林業基金和對全市林業資金進行稽查。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十二)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進、利用外資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及編制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承辦文電、會議、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以及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起草重要報告、綜合性和規範性檔案;承擔林業志書編纂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局機關及局直系統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承擔機關節能控耗工作;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計畫財務科搞好資產登記工作。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的有關工作。具體承擔、協調孝感武漢“8+1”城市圈生態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核定3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二)計畫財務科
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林業建設項目的立項、預審及上報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項目招商引資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管理各項財政撥款、林業基金及其它資金;承擔局機關財務工作;承擔局直單位財務審計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業財務、統計工作;監管全市國有林業資產及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資產。
行政編制核定2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三)造林綠化科(對外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和科技科牌子)
具體指導全市造林綠化、林木種苗工作;承擔全市林木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指導全市用材林、經濟林基地、防護林體系、荒漠化治理、防沙治沙、生物質能源、碳匯等各類林業基地項目的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實施防治荒漠化有關國際履約工作;指導現代林業生態項目示範區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造林、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宜林荒山荒崗、荒地荒灘植樹造林;指導山區、丘陵、崗地林業綜合開發和改造;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導全市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全民義務植樹,統籌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組織、指導全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指導森林旅遊、木本藥材、林木花卉等產業建設;指導木材生產、木漿造紙等林業產業發展;承辦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林學會、市花木盆景協會日常工作。擬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林業項目科技攻關、科研成果推廣套用及科研項目的初審、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申報、保護、管理工作;擬訂林業科技人才培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進、利用外資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生物開發利用,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指導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初審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區域性的濕地保護規劃,擬定濕地保護市級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全市濕地保護區(小區)、濕地公園等建立、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負責全市林業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省自然保護區(小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實施有關國際公約履約工作。承擔進入市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開展教學科研、進入市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參觀旅遊審批的職責。
行政編制核定3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四)資源林政科
組織指導全市森林資源管理;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評價和統計,統一發布相關信息;組織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監督管理全市森林限額採伐制度執行,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工作;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並承辦對依法應由國家、省和市審批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指導全市基層林業工作站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及配套改革方針政策落實,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組織開展促進林業發展與保護的調查研究,提出林業改革、森林資源保護、森林資源保險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指導農村林木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指導、協調林權糾紛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調處;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行政編制核定3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五)人事監察科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全市林業行業政治思想建設、行業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林業人才發展規劃制定,負責人才引進工作。具體辦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職稱改革、勞動工資和幹部培訓教育工作,承辦人事監察、紀檢信訪工作。
行政編制核定2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六)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執行離退休人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按政策規定認真做好老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實工作。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組織離退休人員參加政治理論學習,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豐富老幹部精神文化生活。負責建立健全離退休人員工作制度,密切同離退休人員之間的聯繫,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訪、慰問離退休人員,組織召開離退休人員座談會、情況通報會,組織離退休人員參加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指導做好局直單位離退休人員政治思想和穩定工作,處理好離退休人員來信、來訪,協調解決離退休人員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加強調研,總結推廣離退休人員工作經驗,組織引導離退休人員部在社會主義三個文明建設中積極發揮重要作用。承擔局關工委辦公室工作。
行政編制核定2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
紀檢監察機構 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和領導職數

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市森林防火辦主任(副縣級)1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科長6名、副科長4名)。

五、其他事項

1、市森林公安局實行市林業局、市公安局雙重領導,其機構列入市公安局序列,以市林業局領導為主。
2、原動植物保護科職能轉移至市森林公安局。
3、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孝感林業概況

一、森林資源

根據2000年二類調查, 孝感市林業用地面積是 176997 公頃,森林面積131751公頃; 活立木總蓄 積量5790634立方米,森林蓄積4517219立方米。

二、野生動物

1997年,境內首次進行陸生野生動物重點資源調查。野生動物共4綱26目58 科138種。其中,兩棲綱2目5科11種;爬行綱2目5科14種;鳥綱15目36科90種;獸綱7目12科23種。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有白鸛;二級保護的有大鯢、虎紋蛙、豺、水獺、豹、大靈貓、獐、斑羚、穿山甲、黃嘴白鷺、小天鵝、灰鶴、小杓鷸、蒼鷹、白腹鷂、紅隼、雕、縱紋腹小號、長尾雉。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Ⅱ的有狼、豹貓等7種動物。 被國際自然和自然資源保護聯盟定為易危種的有3種。屬於中國與日本、 澳大利亞保護候鳥及其棲息環境協定中指名種的有牛背鷺、大白鷺、中白鷺、鴻雁、豆雁、赤麻鴨、綠頭鴨、普通秋莎鴨、普通秧雞、董雞、鳳頭麥雞、大杜鵑、小杜鵑、家燕、虎紋伯勞、紅尾伯勞、黑尾蠟嘴等。境內野生動物以鳥類為優勢種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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