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孝南區人民檢察院

1952年12月成立孝感縣人民檢察署,由公安局長兼任檢察長。 1954年12月更名為孝感縣人民檢察院,任命曹永興為檢察長。 1978年12月恢復孝感縣人民檢察院,任命張登傑為檢察長。

孝南區原名孝感縣,1983年10月更名為孝感市,1993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撤銷原孝感市、原孝感地區改為省轄孝感市。原孝感市北部轄區劃為孝昌縣,南部轄區劃為孝南區。
1952年12月成立孝感縣人民檢察署,由公安局長兼任檢察長。1954年12月更名為孝感縣人民檢察院,任命曹永興為檢察長。設立秘書和刑偵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一般監督、監所監督、勞改監督六個組。1957年機構調整為秘書組、三監組、刑偵組。1962年精簡機構,只留八人,實行統一辦公。1964年9月孝感縣開始“四清”運動,業務工作基本停頓。“文化大革命”開始,1967年9月軍代表進駐政法機關。1968年6月實行軍事管制,檢察業務併入公安局預審股,留二名幹部辦公,其餘人員參加“學習班”,檢察院自此撤銷。
1978年12月恢復孝感縣人民檢察院,任命張登傑為檢察長。1979年元月開始辦公,開設秘書、刑事檢察股、法紀檢察股;同年12月改設辦公室、審查批捕科、審查起訴科、法紀檢察科、經濟檢察科、監所檢察科。1979年8月成立黨委會,1980年成立檢察委員會,1982年12月撤消黨委成立黨組,1983年6月增設政工科,同年更名為孝感市人民檢察院。
1993年6月更名為孝南區人民檢察院,設有辦公室、政工科、審查批捕科、審查起訴科、經濟檢察科、法紀檢察科、監所檢察科、控告申訴檢察科、刑事技術檢察科、民事行政檢察科和反貪污賄賂工作局,設有稅務檢察室、財政檢察室、糧食檢察室、供銷檢察室和肖港、楊店、三汊、毛陳、臥龍等五個鄉鎮檢察處。
1997年11月機構改革。設有:辦公室、政治處、反貪污賄賂局(內設綜合科、偵查一科、偵查二科、偵查三科)、審查批捕科、審查起訴科、法紀檢察科、監所檢察科、民事行政檢察科、控告申訴檢察科、檢察技術科、法警大隊和肖港、楊店、三汊、毛陳檢察處。按上級規定設定紀檢、監察科。
2002年12月機構改革。設有:辦公室、政治處、反貪污賄賂局(內設綜合科、偵查一科、偵查二科、偵查三科)、偵查監督科、公訴科、瀆職侵權偵查局(內設一科、二科)、監所檢察科、民事行政檢察科、控告申訴檢察科、檢察技術科、司法警察大隊和肖港檢察處、毛陳檢察處。按上級規定設定紀檢、監察科。2005年7月,瀆職侵權偵查局更名為反瀆職侵權局。2007年10月,設職務犯罪預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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