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簡介
1993年4月,國務院批准撤銷孝感地區設立地級孝感市,同時撤銷原縣級孝感市,建立縣級孝南區
和孝昌縣。同年6月經中共湖北省委批准,成立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11月15日至18日孝感市第
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選舉產生了首屆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和“一府
兩院”領導人員。孝感市人大常委會是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每屆任期
五年。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由漢川市、應城市、雲夢縣、安陸市、大悟縣、孝昌縣、孝南區和解放軍8個代
表團組成。
組織職能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是孝感市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法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的主要職權是: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上
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畫和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准孝感市經濟社會發
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預算以及計畫、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
、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項;選舉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市
人民政府市長、副市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舉孝感市出席湖北省人民代表大
會的代表;聽取和審查市人大常委會、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改變或
撤銷市人大常委會的不適當的決議和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
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和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
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它權利,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憲法、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
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組織職權
孝感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下列職權: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
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領導或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
會會議;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
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根據市人民政府的建議,決定對孝感市經濟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的部分變更;監督
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聯繫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受理人民民眾對上述機
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撤銷下一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市人民政府的不適當
的決定和命令;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市長的個別任免,決定市人民政府市長、市中級人民法院院
長和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代理人選;根據市長提名,決定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的任
免;任免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免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
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批准任免下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決定撤銷個別副市長的職務,決定撤
銷由它任命的市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補選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決定
授予孝感市地方的榮譽稱號。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會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