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儲程式原理

存儲程式原理是馮·諾依曼於1946年提出的將程式像數據一樣存儲到計算機內部存儲器中的一種設計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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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儲程式原理又稱“馮·諾依曼原理”(1946年提出)。將程式像數據一樣存儲到計算機內部存儲器中的一種設計原理。程式存入存儲器後,計算機便可自動地從一條指令轉到執行另一條指令。現代電子計算機均按此原理設計。

首先:把程式和數據通過輸入輸出設備送入記憶體。

一般的記憶體都是劃分為很多存儲單元,每個存儲單元都有地址編號,這樣按一定順序把程式和數據存起來,而且還把記憶體分為若干個區域,比如有專門存放程式區和專門存放數據的數據區。

其次:執行程式,必須從第一條指令開始,以後一條一條地執行。

一般情況下按存放地址號的順序,由小到大依次執行,當遇到條件轉移指令時,才改變執行的順序。每執行一條指令,都要經過三個步驟:第一步,把指令從記憶體中送往解碼器,稱為取指;第二步,解碼器把指令分解成操作碼和運算元,產生相應的各種控制信號送往各電器部件;第三步,執行相應的操作。這一過程是由電子路線來控制,從而實現自動連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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