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犯和鍾

子犯和鍾

子犯和鍾(全組)春秋子犯和鍾是一組編鐘,成組八件,各有刻銘,連讀共132字,記載晉文公重耳流亡十九年後返晉掌權,及晉楚城濮之戰等重要史實。作器者子犯,即晉文公(重耳)之舅父狐偃。“子犯和鍾”之稱“和鍾”,是直用鐘上原鑄銘文所稱,意為調和組合成套的鐘,“和”字可通“和”。“子犯和鍾”全套有大小八件,最大者通高71.2公分,重44.5公斤,鑄銘二二字;最小者通高28.1公分,重5.4公斤,鑄銘一二字。編鐘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打擊樂器,用青銅鑄成,它由大小不同的扁圓鍾按照音調高低的次序排列起來,懸掛在一個巨大的鐘架上,用丁字形的木錘和長形的棒分別敲打銅鐘,能發出不同的樂音,因為每個鐘的音調不同,按音譜敲打,可以演奏出美妙的樂曲。

基本資料

子犯和鍾子犯和鍾

【器物名稱】子犯和鍾
【材質類別】金屬器、編鐘
【製作年代】春秋中期
【文物現狀】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
【器型規格】1-12高,各為71.2公分、66.7公分、67.6公分、61.7公分、44.0公分、42.0公分、30.5公分、28.1公分。總重213.15千克。

器物簡介

子犯和鍾(全組)子犯和鍾(全組)

春秋子犯和鍾是一組編鐘,成組八件,各有刻銘,連讀共132字,記載晉文公重耳流亡十九年後返晉掌權,及晉楚城濮之戰等重要史實。作器者子犯,即晉文公(重耳)之舅父狐偃。
“子犯和鍾”之稱“和鍾”,是直用鐘上原鑄銘文所稱,意為調和組合成套的鐘,“和”字可通“和”。 “子犯和鍾”全套有大小八件,最大者通高71.2公分,重44.5公斤,鑄銘二二字;最小者通高28.1公分,重5.4公斤,鑄銘一二字。 “子犯和鍾”之寶貴,是在八件鐘的“鉦”部,經剔銹而得一三二字,其中主要一個關鍵字經余識出可讀與“犯”字同,因此鍾銘所稱“子犯”,原來就是春秋、左傳及史記.晉世家中所述晉文公的舅父“子犯”其人。又據第一鐘的銘首:“惟王五月初吉丁未”,惟知這套和鍾記事的重要年代,是屬春秋中期公元前632年(周襄王二十年),晉文公五年的紀時,而全銘意述晉文公一直蒙受舅父的佑助,在外流亡十九年後返晉匡復其邦國,後又與楚有“城濮之戰”,大敗楚軍,從而有“踐土會盟”之稱霸,是春秋亂世繼齊桓公而起的新霸主,使得周王賴以鞏固王位;除了周王對子犯的厚賜,諸侯也送給子犯大量美銅,因而子犯鑄制這套和鍾,並銘記勳績傳頌子孫,永寶用樂。

器物功用

編鐘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打擊樂器,用青銅鑄成,它由大小不同的扁圓鍾按照音調高低的次序排列起來,懸掛在一個巨大的鐘架上,用丁字形的木錘和長形的棒分別敲打銅鐘,能發出不同的樂音,因為每個鐘的音調不同,按音譜敲打,可以演奏出美妙的樂曲。

青銅器注

青銅器主要指先秦時期用銅錫合金製作的器物,簡稱“銅器”。包括有炊器、食器、酒器、水器、樂器、車馬飾、銅鏡、帶鉤、兵器、工具和度量衡器等。流行於新石器時代晚期至秦漢時代,以商周器物最為精美。最初出現的是小型工具或飾物。夏代始有青銅容器和兵器。商中期,青銅器品種已很豐富,並出現了銘文和精細的花紋。商晚期至西周早期,是青銅器發展的鼎盛時期,器型多種多樣,渾厚凝重,銘文逐漸加長,花紋繁縟富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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