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皮風格

嬉皮風格是指最具代表性的Hippy(嬉皮士)流行文化,青年人生活在既定社會之外的叛逆風格,其特點是尋找一種非唯物主義的生活方式,偏愛奇異服裝和髮型,常服用引起幻覺的麻醉劑或大麻。嬉皮一詞始見於20世紀60年代。

社會背景

Hippies的波希米亞民族風打扮是從60年代末開始盛行,beatles倡導Love & Peace的理念,年青人反對時裝界帶給社會的制服式觀念,於是發起文藝復興的革命,實行古著主義
1967年Beatles帶頭到印度尋求心靈治療,除了令印度、尼泊爾等地成為旅遊點外,波希米亞民族風打扮亦成為年青人的時尚。
60、70年代年輕人反抗習俗和當時政治,留起長發(許多人覺得長發是一種冒犯,代表不整潔或女性)、大鬍子、色彩鮮艷衣著或異常衣飾。
60年代從垮掉的一代中演化出嬉皮士,在美國東海岸格林威治村年輕的反文化者稱他們自己為hips。許多來自紐約市區的失望年輕人聚集在該村,穿著最舊的衣服,第一個用嬉皮士這個詞來描寫這些穿著舊衣的中產階級子女的媒體是一個廣播電台。
1965年9月6日《舊金山紀事》赫柏·凱恩記者首先使用嬉皮士這個詞來描寫這些年輕的波西米亞主義者,但其它媒體在此後兩年中幾乎沒有使用此詞。
嬉皮士是一個無統一的文化運動,用無宣言、領導者的公社式和流浪生活方式來反對民族主義和越南戰爭,提倡非傳統的宗教文化,批評西方國家中層階級的價值觀,批評政府限制公民權益,大公司的貪婪,傳統道德的狹窄和戰爭的無人道性,稱他們反對的機構、組織為“陳府(the establishment)”。當時嬉皮士想要改變他們內心(通過使用毒品、神秘的修養或兩者的混合)和走出社會的主流,遠東形上學、宗教實踐、原著部落的圖騰信仰對嬉皮士影響很大,這些影響在1970年代演化為神秘學中的新紀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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