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志德

婁志德(?——1567年),字存仁,今項城李寨鎮老婁莊人。正德十二年〔1517〕中進士,最初在直隸真定府的趙州任職。由於清廉自守,治下清明,當時遠近馳名。後升遷為杭州太守、浙江右布政使和福建“方伯”①,最後出任都察院右副都御使,節制山東。 據明代人葉權編撰的《賢博編》記載,婁志德在杭州任上(嘉靖九年——十三年,公元1530——1534),鐵面無私,敢說敢為,人稱“黑婁青天”。杭州顯宦“襄惠公”洪鐘(歷任刑部尚書、太子少保、太子太保等重要職務)的子孫,邀請地方名士一起找到婁知府,要求把洪鐘也編入杭州地方志中的“鄉賢”中去。婁志德認為不合體例,斷然拒絕說:“襄惠公是朝廷重臣,在地方上有名望就可以了,怎么能列入鄉賢中去?”杭州狀元茅瓚從京城回到家,婁志德與同僚去拜訪,可這個茅狀元居然托大,遲遲不迎,婁知府回頭就走,再不與他見面。浙江省有三個知縣要外出,來向婁志德辭別,婁志德呼著其中一名知縣的名字說:“你還有事沒辦完,如果總是外出,我就要審查你了”,弄得那名知縣很尷尬。京師(南京)民諺說:“天下清官婁志德”。
在杭州任職時,婁志德收集整理各種賦役制度,彙編為《兩浙賦役全書》十二卷,是考察明代經濟的重要文獻。
隆慶二年(1568),婁志德病死在山東任上,穆宗皇帝為表彰他的功績,賜葬於項城李寨西南老婁莊西北500米處(民間俗稱“婁公墓”),並贈封他為“工部右侍郎”,謚“莊肅公”。穆宗皇帝表彰他的詔書,是用白雲勾花、紋金的黃色綾緞,長182厘米,寬30厘米,共40行,238字,現藏於汝南縣檔案館。
事跡散見於《明史》,康熙二十九年《項城縣誌》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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