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婁底市公路管理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正處級事業單位。負責全市國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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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的建設、養護、路政管理和超限超載治理等工作。下轄婁漣公路管理所(事業正科)、公路瀝青油場(事業正科)、婁星區公路局(事業正科)、漣源市公路局(事業正科)、雙峰縣公路局(事業正科)、冷水江市公路局(事業正科)、新化縣公路局(事業正科)、良溪超限超載檢測站(事業正科)、和家超限超載檢測站(事業正科)等9個二級單位。全市公路系統共有職工1575人,養護公路里程1012.148公里。該局黨委以“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為工作方針,以公路建設、公路養護、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載違法車輛為工作中心,在全市範圍內初步形成了“暢、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環境。先後榮獲全省公路養護目標管理第三名、工程目標管理全省第二名、第三名、路政管理全省第三名及省、市文明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優勝單位、治安模範單位、園林式單位、十佳領導班子、先進領導班子等稱號。基本信息
地址:婁底市樂坪西街3號
郵編:417000
黨委書記、局長:童成功
紀檢書記:周武星
副 局長:王愛光 周新輝 曾晚生 吳術根
工會主席:劉登章
總工程師:劉文偉
辦公室主任:劉少良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婁底市委、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婁底市黨政群機構設定的通知》(婁發[2001]16號)和《關於印發<婁底市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婁發[2001]19號)精神,設定婁底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負責全市國養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車輛通行費徵收等工作的正處級事業機構,歸口市交通局管理。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公路法》和國家有關公路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負責制定全市國養公路管理規章制度。
(二)負責編制全市國養公路建設、養護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計畫的建議書,負責審批國養公路大中修、新改建工程項目的預算決算,督促檢查工程進度和質量,組織交、竣工驗收,負責國養公路正常養護管理。
(三)負責貫徹執行公路會計制定和彙編全市國養公路財務報表,檢查指導全市公路系統的財務日常工作,並按計畫做好請款、貸款和拔款工作,負責全局內部財務審計管理
(四)承擔全市公路工程的勘察設計工作。
(五)根據市交通主管部門授權,按照《公路法》和《公路管理》實施路政,維護公路產權,規範、審批公路兩側各種構造物和廣告宣傳等設施,管理在公路上行駛車輛的超限運輸工作。
(六)負責推廣使用公路科技新成果、新工藝,負責全市公路建設工程的質量檢測工作。
(七)負責全市普通公路橋樑車輛通行費收費站的設立和通行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公路系統國有資產管理、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九)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公路系統各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共青團工作,負責全市公路系統的紀檢、監察、工會工作,負責審核全市公路系統的人員編制和勞資人事工作,負責全市公路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十)承包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公路管理局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圍繞全局性工作,了解掌握本系統公路建、管、養征工作情況,調查研究,收集整理及時傳遞信息,負責全局性計畫、總結、會議報告的起草,處理日常辦公事務,管理文書檔案,督辦政令實施,協調內部各方工作關係,並負責對外工作聯繫。
(二)行政科
負責各項會議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小車管理、水電管理、房屋管理及維修、門面租賃管理,負責機關辦公、生活、福利用品及水電器材、部分基建材料的採購工作,負責院內園林綠化和院內防火防盜及治安保衛工作。
(三)路政法制科
根據上級有關法規和要求,制定全市公路系統路政、法制工作計畫,檢查、指導、實施、總結市公路系統路政、法制工作,宣傳貫徹《公路法》和國家其他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全局普法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維護路產路權,審批公路兩側各種構造物和廣告宣傳等設施,管理在公路上行駛車輛的超限運輸工作。
(四)養路科
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公路養護的政策和指示,運用《公路養護技術規範》指導全市公路養護工作,編制建、管、養年度計畫和路況目標,審定道班房建設工程、水毀工程和公路GBM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案並批覆工程預算,負責公路行業統計工作和科技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公路養護目標管理考核工作。
(五)工程科
負責全市國養公路建設的中長期規劃編制工作,運用部頒有關公路工程設計、施工、驗收的規範、規定和規程,指導全市公路工程的建設工作,審定年度計畫安排的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基建工程設計方案並批覆工程預算,負責公路工程項目的進度和質量管理,組織或參與公路工程的交、竣工驗收工作。
(七)機料安全科
負責擬定全市公路系統建設、養路機械設備的長無遠和年度計畫,負責機械設備的技術管理和建、養路機械台班定額的制定,做好機械產權管理和報廢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公路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
(八)人事科(加掛離退休人員管理科學牌子)
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職工的考察、任免、調配、獎懲工作,負責全市公路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的工作,做好年度考核評比工作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年度學習、教育計畫及培訓計畫,做好政策性進人的安置工作,負責審定全市公路系統人員編制並做好勞動工資、福利、保險等工作,制定年度離退休人員工作計畫,並負責檢查落實,做好局機關的離退休人員工作,制定共青團工作計畫,指導全市系統的青年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
(九)財務科
負責貫徹執行公路會計制度和彙編公路財務報表及年度資金使用計畫,並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辦理請款、拔款、貸款手續和檢查督查年度投資的計畫執行情況,參與審查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立項評估工作,參與經營決策,搞好財務監督並指導財會業務工作,確定專人負責全市公路系統財務收支及經濟效益的審計監督和內部財務審計,參與經濟活動分析。
(十)中心試驗室(加掛婁底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試驗檢測中心的牌子)
貫徹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有關公路工程試驗規程並指導公路工程試驗工作,負責全市交通公路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為工程施工提供準確的試驗資料,為質量評定提供準確依據,參與公路工程竣工驗收,搞好試驗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利用現有設備,積極對外提供有償服務。
婁底市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試驗檢測中心其行政由市公路局領導,業務由市公路局與市交通局質監站雙重領導。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公路局機關定事業編制65名(含2名機關後勤服務編制)。其中黨委書記局長1名,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副處級)1名,工會主席(副處級)1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24名。
所需人員經費仍維持原渠道不變。
其他事項
(一)婁底市公路瀝青油場,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定編45名,其中場長1名,副場長2名,所需人員經費維持原渠道不變。
(二)婁底市公路勘察設計院(加掛市工程質量監理站牌子)
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定編16人,其中院長1名,副院長2名,實行企業管理,所需人員經費自籌。
(三)縣(市、區)公路管理局,為正科級事業單位,共定事業編制1228名,其中機關定編132人(領導職數為28人),其經費渠道、職責不變。
新化縣公路管理局機關管理人員30人,其中領導職數6人。
漣源市公路管理局機關管理人員30人,其中領導職數6人。
雙峰縣公路管理局機關管理人員30人,其中領導職數6人。
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機關管理人員21人,其中領導職數5人。
婁星區公路管理局機關管理人員21人,其中領導職數5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