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負責失業保險費征繳、發放和失業保險調劑金的核撥;
3、負責監督檢查失業保險關係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操作規則的實施;
4、負責市屬勞服企業性質認定、資格年審,全市勞服企業證書核發;
5、負責全市就業培訓中心教師上崗資格審核;
6、負責舉辦全市性就業訓練資格核准、畢業(結業)證書核發和縣級以上就業訓練中心開辦停辦備案;
7、負責全市就業訓練經費補貼審核;
8、負責市屬勞服企業實行股份合作制審核和勞服企業貸款貼息審核;
9、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城鎮社區就業工作情況;
10、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就業訓練中心工作情況;
11、負責監督檢查全市農村就業工作情況;
12、負責監督檢查全市鄉鎮勞動服務機構工作與建設情況;
13、負責監督檢查國家流動就業重點監控工作和農村勞動力開發就業試點工作;
14、承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