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事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人事管理政策和辦法、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方案以及機構改革人員定崗和分流的政策規定;對全市人事工作進行巨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和公務員隊伍建設工作。根據上級制定的各項配套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公務員管理政策規定和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制度,指導協調各級各部門實施《公務員法》。
(三)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有突出貢獻的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博士後、留學回國人員的管理協調及有關科研啟動經費資助工作;研究擬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實施辦法,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專業技術骨幹人才出入國(境)和國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四)綜合管理金市行政獎勵表彰工作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根據上級規定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行政獎勵辦法,進一步規範行政獎勵制度;負責目標管理考核有關工作;審核以市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人員和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承辦以市政府名義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工作。
(五)綜合管理全市人才市場建設和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擬定全市人才市場管理與人才流動的政策規定,依法加強對全市各類人才市場的監督管理,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研究擬定人才資源開發的政策規定,負責人才資源規劃和人才引進、儲備工作的綜合協調;參與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的制定。承辦全市特殊需要人員的選調及政策性安置工作;負責優秀人才的錄聘及人才流動服務工作;建立和完善人事爭議仲裁制度。負責博士後工作站的建站申報、指導和建站後的管理服務工作。
(六)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研究擬定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擬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工資分配的巨觀政策,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工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事統計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政策;擬定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
(九)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和離退休工作。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政策實施辦法,並認真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休、退休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的綜合協調。
(十)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職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婁底行政學院的業務指導;負責全市人事系統宣傳、調研和信息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和來婁工作的外國專家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專家;管理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國(境)培訓工作;指導協調有關人事與人才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心職責
1、承辦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職稱計算機和職稱外語水平等考試工作,承辦考試合格人員資格證書發放工作 。
2、承辦全市錄用國家公務員、職員及其他人員的考試工作。
3、承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考試工作。
4、承辦全市計算機知識普及培訓考核的具體工作。
5、承辦出國培訓人員外語考試(BFT)有關工作。
6、根據授權對縣市區人事考試部門的考試業務進行指導。
7、承辦市人事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考試信息
公務員考試
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工人技術等級考試
社會化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