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嘉·貝奈薩

娜嘉·貝奈薩

娜嘉·貝奈薩(Nadja Benaissa),生於1982年,摩洛哥及德國的混血兒,是育有一名9歲女兒的單親媽媽。德國女歌星,被譽為德國歷來銷售最佳的女子流行音樂組合No Angels成員之一。2009年4月,她因在法蘭克福一家夜總會非法表演而遭逮捕。2010年2月,法院指控她對他人實施人身傷害,如果罪名成立,貝奈薩將面臨6個月至10年的監禁。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身世背景:選秀明星

貝奈薩現年28歲,出生於德國法蘭克福市。她2000年參加電視選秀節目成名,加入流行組合“絕非天使”,一度風靡德國。然而,貝奈薩的成名之路並不順利。她14歲染上毒癮,16歲懷孕,17歲在孕期例行檢查中發現自己攜帶愛滋病毒。

貝奈薩在一份聲明中說:“有人告訴我,把這種病毒傳染給他人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所以我對熟人隱瞞了自己感染病毒的事實。我也不想女兒被貼上(愛滋病攜帶者)標籤。”

英國《每日郵報》援引貝奈薩的話說,她把這一訊息告訴了“絕非天使”的姐妹,因為自己相信她們。她不敢向公眾公開是怕“絕非天使”組合因此解散。

貝奈薩承認,隱瞞是“怯懦的行為”,“我希望時間能夠逆轉,讓這一切不要發生”。

涉嫌傳播愛滋病事件

事件簡介

當地時間2010年8月16日現身法庭,承認在與性伴侶發生性行為之前,未向其告知自己感染愛滋病毒的事實。法庭上的她仍面帶微笑沉默不語,似毫無悔改之心。

據法新社報導,貝奈薩當天出席了在法蘭克福達姆施塔特法院的庭審。貝奈薩早前遭警方逮捕,罪名是涉嫌“危險傷害他人身體”。據報導,貝奈薩在2004至2006年期間先後與3名男子進行不安全性行為,至少1名男子感染愛滋病毒,而她則可能面臨最長達10年監禁。

貝奈薩對此前的行為表示“懊悔”,但否認有意向他人傳播愛滋病毒。

據了解在德國,如果知道自己患愛滋病,又不告知性伴侶,而且因性行為而令對方染了愛滋病,便構成傷害他人身體罪。

當庭認罪

當地時間8月19日,被譽為德國歷來銷售最佳的女子流行音樂組合No Angels成員之一娜嘉·貝奈薩(Nadja Benaissa)現身法庭,接受法庭有關她傳播愛滋病案件的二審。警方稱她在明知自己攜帶愛滋病毒的情況下,導致其中一名男性感染愛滋病。娜嘉·貝奈薩對這一起訴供認不諱。  娜嘉·貝奈薩是在4月11日黃昏準備演出前被警方拘捕的,罪名是涉嫌“危險傷害他人身體”。據報導,娜嘉·貝奈薩在2004至2006年期間先後與3名男子進行不安全性行為,至少1名男子感染愛滋病毒。娜嘉·貝奈薩可能面臨最長達10年監禁。

8月16日一審開庭時,娜嘉·貝奈薩承認在與性伴侶發生性行為之前,未向其告知自己感染愛滋病毒的事實。法庭上的她仍面帶微笑沉默不語,毫無悔改之心。但經歷全球媒體曝光後,娜嘉·貝奈薩的態度發生了轉變,在19日的二審中,娜嘉·貝奈薩大方承認自己有過錯,並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判處兩年緩刑

德國西部達姆施塔特市法院26日判定,女歌手娜佳·貝奈薩被控傳播愛滋病、致使一人感染的罪名成立,判處兩年緩刑。

判決宣布時,貝奈薩淚如雨下。她說,自己犯下大錯,“從心底感到抱歉”。

昔日戀人

法院25日結束案件審理。貝奈薩當天承認,自己隱瞞了攜帶愛滋病毒的秘密,在沒有採取保護措施的情況下與3名男子發生過性關係,但否認蓄意傳染他人。

指控貝奈薩的是一名34歲經紀人,是上述3名男子之一。他已被確認感染愛滋病毒。

一名愛滋病專家作證說,就兩人感染的愛滋病毒看,“幾乎可以確定”原告感染的愛滋病由貝奈薩傳染。

這名男子說,他和貝奈薩2004年間數次發生性關係,但直到2007年貝奈薩的嬸嬸提起,他才知道這名前女友攜帶愛滋病毒。

“醫生告訴我,我隨時可能病發……你(貝奈薩)給我帶來太多的悲痛。”他說。

按這名男子說法,貝奈薩所在經紀公司在東窗事發後還打算給他“封口費”了事,被他拒絕。

從輕判處

貝奈薩一旦被定罪,將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檢察官彼得·利森費爾德請求法官從輕判決,“因為她已經坦白所做過的一切,顯示出對所犯罪行的理解。”

在利森費爾德和貝奈薩的律師奧利夫·瓦拉施要求下,法庭推遲至26日宣布判決。

法庭認定,貝奈薩嚴重損害他人身體罪名成立,兩項企圖損害他人身體罪名成立,判處緩刑兩年,並處300小時社區勞動和參加定期討論會。

法官丹尼斯·瓦克爾說,對貝奈薩從輕判處,是因為她已經坦白、表達歉意並“學會承擔責任和處理自己的疾病”。

律師瓦拉施對這一結果表示滿意。他說,案件得到公正審理,今天將是貝奈薩一生中的重要轉折點。

德國愛滋病患者權益保護機構“德國愛滋病救助”原希望貝奈薩無罪獲釋。獲知判決結果後,這一機構發言人卡斯滕·舍茨說,判決結果將妨礙愛滋病毒攜帶者坦言自身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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