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6.10——1987.03 揭陽縣桂嶺鎮南鳳鄉婦女主任;
1987.03——1989.01 揭陽縣桂嶺鎮鳥圍村副村長、婦女主任、青團書記(1989.01吸收為聘用制幹部);
1989.01——1993.04 揭陽縣玉湖鎮計育專乾、婦聯主任、計育辦主任(其間:1990.09——1993.08在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學習,大專畢業);
1993.04——1993.06 揭東縣玉湖鎮黨委委員;
1993.06——1994.01 揭東縣婦聯少兒聯絡部部長(副科級,1993.07錄用為國家幹部);
1994.01——1994.07 揭東縣團委副書記(負責全面工作);
1994.07——1995.10 揭東縣團委書記、青聯主席(其間:1995.09——1997.12在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學習,大學畢業);
1995.10——1998.05 揭東縣婦聯主席、黨組書記;
1998.05——2003.04 揭東縣婦聯主席、黨組書記,縣人大常委會委員、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03.04——2003.07 揭東縣委常委;
2003.07——2007.03 揭東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縣政府黨組成員;
2007.03——2011.09 揭陽市委副秘書長、市接待辦主任(其間:2008.09——2010.12在華南理工大學EMBA碩士研究生班學習;2009.09——2009.10參加在法國國立行政學院舉辦的省第二期領導幹部區域經濟發展專題培訓班);
2011.09——2011.11 揭陽市委副秘書長,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委書記;
2011.11——2013.02 揭陽經濟開發試驗區委書記;
2013.02——2013.12 揭陽空港經濟區黨委副書記,區管委會副主任;
2013.12——2014.01 揭陽市司法局黨組書記;
2014.01——2017.01 揭陽市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7.01——2017.07 揭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司法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7.07——2018.03 揭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8.03—— 揭陽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紅十字會會長(兼)
中共揭陽市五、六屆委員會委員。
工作分工
分管衛生、人口計生、教育、體育、外事僑務、港澳合作、對台、民族、宗教、文史、檔案、地方志、紅十字會、婦女、兒童、殘聯工作,聯繫工會、共青團、婦聯、僑聯工作;聯繫普寧市、普僑區。
任免信息
2017年7月28日,不再擔任揭陽市司法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