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內瑞拉債務危機
正文
1902~1903年德、英、意三國使用武力向委內瑞拉索債造成的一次國際危機。1899年,C.卡斯楚奪取委內瑞拉政權,就任總統。因連年內戰,生產衰退,債台高築,無力償還。主要債權國德、英等要求還債,並以其僑民在委內瑞拉內戰中遭到損失為由,向委內瑞拉勒索巨額賠款。1901年1月,卡斯楚政府宣布不承認1899年5月以前的外債。同年3月又宣布暫停償付債務。為向委內瑞拉索債,1902年12月 7日德、英公使向委內瑞拉政府發出最後通諜。兩天后,德、英、意三國艦隊封鎖委內瑞拉海岸,扣留拉瓜伊拉港的委內瑞拉海軍艦艇,擊沉一些船隻,並炮轟卡貝略港。德、英、意的軍事行動導致美國出面干預。委內瑞拉政府委託美國公使鮑恩為仲裁人,與有關國家談判。1903年2月,德、英接受美國提出的《華盛頓議定書》,同意取消武裝封鎖,歸還被扣的委內瑞拉船隻。《議定書》規定,經過審議認為理應歸還的債務,用委內瑞拉的拉瓜伊拉和卡貝略港30%的關稅收入支付。委內瑞拉被迫同意償付部分債款,但將此案交付海牙國際法庭裁決。1904年海牙國際法庭作出有利於債權國的裁決,並由美國負責監督此項裁決的執行。《華盛頓議定書》和海牙國際法庭的裁決,為列強以武力向小國逼債的強權行徑提供了法律根據,並加強了美國在拉丁美洲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