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蘇區公安分局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4、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6、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2012年10月27日上午,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區公安分局正式掛牌成立。這是蘇州市警方為及時有效服務保障全市區劃調整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順利進行做出的重大舉措。
新成立的姑蘇區公安分局,在“精簡、高效”的總體要求下,確定了“優功能、增實力、提效率、強服務”的設定原則,將“滄浪、金閶、平江”三個分局原內設機構整合歸併為17個,重在強化實戰和指導功能,突出公安機關服務民眾的社會功能,並將在成立後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以確保姑蘇區的社會經濟政治穩定。
其主要工作職責:
1、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3、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4、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5、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6、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7、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8、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9、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10、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11、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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