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興縣供電局

廣東電網韶關始興供電局按上級公司機構設定標準,內設機構設定為九部一室二中心,即辦公室、人事部、財務部、生產技術部、計畫建設部、安全監察部、市場及客戶服務部、監察審計部、黨群工作部、輸變電部、調度中心、物流中心。截止2010年11月01日止,在冊職工:273人,其中:在職263人,內退10人。
職工在崗情況:現有在崗職工263人,男212人、女61人,其中:局領導4人,中層人員21人,一般管理人員29人,其他職工219人。
廣東電網韶關始興供電局各部門工作職責如下:
1、辦公室(與黨委辦公室合署)
(1)負責制定局行政辦公、公共關係職能規劃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局管理和改革職能規劃,歸口管理全局發展子戰略和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政策研究工作,歸口管理全局軟課題研究。
(3)負責全局制度的規範化管理和合法性審查工作,歸口標準化管理工作。
(4)負責局行政、黨委發文管理工作;負責局行政、黨委會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組織、安排局行政、黨委有關會議和重要活動。
(5)負責局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協助局領導協調各部門、基層單位開展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局工作計畫。
(6)負責局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企業信息、信訪、公共關係、接待和形象策劃、VI推廣等工作,為局領導提供行政服務;歸口管理局新聞和對外信息發布工作。
(7)負責局物業、車輛、辦公設備的管理及其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組織協調局的後勤保障工作,歸口管理交通安全;負責局內保治安和消防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電網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範管理,配合公安機關做好電力設施保護管理工作。
(8)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住房政策,負責局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貨幣補貼的管理。
(9)負責全局指標體系的建設,制定全局年度目標責任制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的基礎管理、質量管理等創新研究與實踐,提升管理效率;負責多種經營的巨觀管理。
(10)負責全局訴訟與非訴訟案件、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法律事務,負責全局法制宣傳教育,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等服務,確保企業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歸口管理全局經濟契約審批和執行等管理工作。
(11)負責協會、學會的聯繫工作和企業武裝工作。
(12)負責辦公成本的控制,按職責分工接受監督和考核。
(13)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2、人事部
(1)負責制定局人力資源職能規劃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局人力資源規劃,組織機構、定員編制、員工招聘、人事調配、勞動用工和人事勞資統計管理。
(3)協助上級部門做好領導班子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幹部隊伍的建設、管理與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做好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4)負責局薪酬福利、績效考核、社會保險、企業年金、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全局教育培訓、人力資源開發和人才評價管理。
(5)負責外事管理工作,制定外事工作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
(6)負責企業教育培訓工作。
(7)負責人工成本的控制,按職責分工接受監督和考核。
(8)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3、財務部(增掛資金結算中心牌子)
(1)負責制定局財務管理職能規劃和資產管理職能規劃,建立健各類財務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局全面預算管理,檢查和監控預算的執行情況,組織制定有關財務指標計畫,檢查、監督計畫的執行情況,對預算和計畫執行過程中的偏差提出處理建議,及時向決策層提供財務收支信息;負責審核預算執行單位的預算外支出申請;參與建設項目的經濟評價、概(預)算編制的審定;參與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竣工決算工作。
(3)負責會計核算工作,定期編制年、季、月度各類財務會計報表,做好年度會計結算工作。
(4)負責組織局屬各單位(部門)的資產經營考核工作,提交財務考核與評價報告;負責編寫財務分析及經濟活動分析報告,為經營決策提供相關信息。
(5)負責固定資產價值管理及專項基金、流動資金的管理。
(6)負責電價政策研究、電量電費結算、電價成本核算,參與電價政策及電價機制改革工作,參與經濟契約的審批、簽訂、執行等管理工作。
(7)負責全局的資產投保以及受損資產索賠等保險管理工作。
(8)負責農電財務管理及農電資金的撥付,參與農電費用預算編制。
(9)負責全局稅務管理、資金風險的控制和財務成本的控制,按職責分工接受監督和考核。
(10)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4、市場及客戶服務部
(1)負責制定局行銷、農電發展職能規劃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電力市場分析與預測以及電力電量計畫與統計分析工作。
(2)負責用電營業規範、業務擴充、變更業務管理和電費回收管理,負責電價執行與電力市場有關的工作。
(3)負責非統調電廠的併網購電管理和區域電量銷售管理;負責電能計量管理,負責對進入電網的計量器具進行技術認可和新設備、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行銷方面的節能降耗工作;歸口管理線損工作,負責綜合線損的統計、分析和管理,制定線損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
(4)負責各項用電營業指標的分析與統計,指導開展用電檢查和行銷稽查工作,做好客戶服務管理、用電需求側管理和大客戶供用電契約管理;負責用戶電能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電力客戶服務呼叫中心(95598)。
(5)負責行銷類設備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6)負責組織實施農電體制改革,做好農電資金項目管理;履行農電歸口管理職能,對農電專業化管理工作行使監督、協調、綜合職能,負責農電綜合統計及相關信息的歸口管理。
(7)負責行銷業務的安全管理,負責購電及行銷成本的控制,按職責分工接受監督和考核。
(8)歸口管理各供電所。
(9)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5、計畫建設部
(1)負責制定局電網發展職能規劃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中長期電力負荷和電力電量預測工作,編制區域電網(含城市配電網和農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包括電網一、二次系統規劃),並依據電網建設和負荷發展的實際情況進行滾動修編。
(3)負責電網規劃、基建項目立項的歸口管理,負責提出電網建設項目和設計任務書,制定年度投資計畫和相關產業項目的投資計畫,制定局年度輸變電、城市配網、農網的基建工程、小型基建項目建設計畫和資金需求計畫;統籌管理配網基建、大修、技改、客戶委託遷改和業擴工程等各種渠道的建設資源,負責制定配網技術改造規劃,負責制定配網大修和技改年度計畫。
(4)負責組織開展電網建設工程立項前期工作,協調、指導縣(市)、區供電局工程立項前期工作;負責全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負責電網環境保護的歸口管理。
(5)負責電廠及大用戶接入系統的電網接線方案的報批和管理。
(6)歸口管理全局節能降耗工作,組織編制全局節能降耗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7)負責編制全局綜合計畫,並做好統計與分析工作;負責電網規劃成本控制,按職責分工接受監督和考核。
(8)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6、生產技術部
(1)負責制定局生產管理、科技發展職能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局生產技術的歸口管理;負責電網、設備的運行與安全管理;執行上級制定的各類生產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制定局各類生產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制定電力生產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計畫,做好全局電力生產計畫考核和統計分析;負責組織制定設備年度檢修、試驗計畫;負責主網大修、技改資金計畫及項目管理,參與編制配網大修、技改項目計畫;組織開展生產過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重要反事故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輸變電基建工程的驗收管理;負責因市政建設等由用戶投資建設線路的遷改工程的歸口管理。
(4)負責技術監督、三防、可靠性、電能質量的歸口管理,組織協調各項技術監督工作,做好電網設備事故的技術分析與處理;負責制定入網設備的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新技術、新設備入網審查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定期進行供電可靠性綜合分析,制定可靠性指標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變電站“五防”管理。
(5)負責技術線損的統計、分析和管理工作;負責生產節能技術和節能設備的推廣套用、入網審查、節能項目審批工作。
(6)負責科技進步的歸口管理,負責編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制定年度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
(7)負責生產類設備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責全局生產設備運行和生產成本的控制,按職責分工接受監督和考核。
(8)負責制定局信息職能規劃及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9)負責全局信息化套用項目的建設、安全運行和資源管理,負責信息網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工作,組織消除設備缺陷。
(10)負責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組織開發和推廣套用相關管理信息系統,做好各類管理信息系統及信息化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
(11)負責信息類設備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責信息系統軟硬體運行維護成本的控制,按職責分工接受監督和考核。
(12)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7、安全監察部
(1)負責制定局安全監察職能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制定局安全管理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歸口全局安全技術和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並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3)指導和督促局屬各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檢查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監督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的貫徹執行;組織開展電力安全性評價和企業安全風險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各類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人身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4)制定全局安全工作計畫,提出年度安全考核目標和指標,對局屬各部門、單位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依照有關規定提出獎懲建議;組織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協助有關單位對電網、設備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5)負責組織與安全相關的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鑑定和推廣,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工作;監督安全教育培訓計畫的落實;協調、指導局安全生產相關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網活動和開展安全規程考試。
(6)歸口管理生產運行、工程建設、交通和消防的安全監察工作,監督設備、設施、人身安全狀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生產監督通知書。對因監察不力造成安全生產事故負相關責任。
(7)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8、監察審計部(與紀委合署)
(1)負責制定局紀檢監察與審計職能規劃及相關的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按照授權對行政領域的制度建設、政令執行過程進行監督,對政令執行結果進行評價,確保政令暢通。
(3)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任務的布置落實和監督考核,組織協調開展黨風廉政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局屬各部門及單位的黨員幹部遵守黨紀、政紀的情況;負責信訪、舉報、控告和有關案件的受理、查處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局管理幹部和監察對象違紀問題的初查和違紀案件的查處,以及局自辦案件的審理工作。
(4)圍繞企業主營業務開展效能監察、招投標活動監督、行風建設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負責對工程項目、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資產管理、經營績效、局屬各部門(單位)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行銷業務、農電財務經營等重要專項問題的內部審計工作;對因監察不力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負相關責任。
(5)負責局屬各部門、單位的經濟監督和服務工作,對重大工程、重大事項和重大責任事故實行監督檢查,嚴肅財經紀律,保障企業的健康發展和效益的提高。
(6)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9、黨群工作部(與工會、團委合署)
(1)負責制定局黨建、思想政治、企業文化建設、團建的職能規劃及相關管理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局黨、團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工作。
(2)負責黨的宣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會同紀檢監察部門組織開展職業道德教育、行業作風建設;負責統戰、僑務及優撫工作。
(3)負責局黨委、團委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開展直屬黨、團組織的換屆、改選工作。
(4)負責企業文化建設,組織開展企業文化宣傳工作。
(5)負責制定局工會工作職能規劃及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6)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組織和教育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履行民主監督職責,參與領導班子換屆考核工作,負責職代會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幹部工作;負責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實施過程的組織、協調、指導、反饋、考核和評價工作。
(7)負責組織開展勞動競賽、民眾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活動,支持企業依法經營管理,努力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配合行政促進電網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做好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和管理。
(8)負責組織開展有益職工身心健康的各種文體活動,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參與有關工資、獎勵、福利、安全生產、勞動保險和勞動保護政策方案的制定,參加涉及職工切身利益和集體福利事業的重大改革和決策性的會議,並配合做好有關方案、決策等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集體契約的組織簽訂與監督,密切聯繫職工,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生活,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9)負責計畫生育、女工保護、離退休和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管理工作。
(10)組織開展各種集體活動,搞好企業文化建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11)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10、物流中心
(1)局授權物流中心行使物資管理職能,物流中心負責制定局物資管理職能規劃及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局物資歸口管理和裝備水平與質量管理。
(3)負責物資計畫管理(包括計畫的申報、流轉審批、分類、匯總、以及計畫執行的跟蹤、統計、分析等),組織所負責的物資採購,物資契約的簽訂、執行和結算,採購物資的催交催運、到貨驗收、清點移交和配送。
(4)歸口管理全局倉儲工作,負責事故備品備件和應急物資的儲備與管理(包括定額、保養、調配、發放等),合理配置庫存,做到帳物卡相符;負責各類廢舊物資的處理工作。
(5)負責物資統計,了解和掌握市場信息與反饋意見,負責設備材料的品質管理(包括驗收、抽檢、質量跟蹤、事故統計、品質評價體系等)、供應商管理和物流管理科技創新活動的具體實施。
(6)負責物流中心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績效考核評價和管理;組織物流中心員工開展合理化建議和勞動競賽;負責物流中心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等。
(7)負責局物資採購成本的控制,按職責分工接受監督和考核。
(8)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11、輸變電部
(1)執行職能部門下達的管理計畫和任務,負責管轄範圍內的輸電線路(含電纜)的運行維護、缺陷處理和檢修工作;負責附設於所轄桿塔上的架空光纜等設施的巡視工作。
(2)負責管轄範圍內輸電設備的管理,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定期運行分析,提出技術改造建議;參與職責範圍內新建、擴建、更改工程的設計審查及新設備的投產驗收。
(3)編制或審核大修、技改、重大事故處理的施工方案(含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及安全措施);負責因市政建設等由用戶投資建設輸電線路的遷改工程管理工作;負責輸電運行維護科技創新活動的具體實施。
(4)執行職能部門下達的管理計畫和任務,負責變電站設備的監控、巡視、表計記錄、倒閘操作、事故處理,變電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檢修,繼電保護、安穩系統、直流設備的定檢工作。
(5)負責變電設備的缺陷處理、可靠性管理及所轄設備的日常管理,具體實施相關大修、技改項目和變電運行維修科技創新活動,參與運行維護、檢修、反事故規程的編制。
(6)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績效考核評價和管理;組織本單位員工開展合理化建議和勞動競賽;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7)按職責分工接受監督和考核。
(8)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12、調度中心
(1)執行職能部門下達的管理計畫和任務;負責區域電網的調度值班和集中監控,調度自動化系統、集控中心繫統的運行維護與檢修。
(2)負責地區電網運行整定方案的校核、編制、修改,局基建工程項目繼電保護設備的投產方案的制定,基建、改造工程的二次圖紙審查及保護設備驗收,保護不正確動作後調查分析;負責電網運行方式的編制、檢修計畫安排,負責地區電網發供電的電力、電量平衡管理,電網經濟運行,電網用電負荷預測,電網潮流計算,無功電壓管理,電網線損的理論計算。
(3)負責制定地區電網安全穩定措施,參與地區電網事故分析,參與制訂競價上網實施方案,參與大修、技改、新設備投運的試驗、計算分析,提出系統年度大修、技改計畫建議;負責電網運行等數據的收集、統計、分析及相關報表填報。
(4)負責配網調度專業歸口管理和電網事故處理,督促配網調度進行緊急缺陷處理和事故搶修;負責電網調度科技創新活動的具體實施。
(5)負責本單位員工的教育培訓、工作績效考核評價和管理;組織本單位員工開展合理化建議和勞動競賽;負責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等。
(6)負責通信網包括傳輸網及數據通信網、交換網、衛星系統和移動通信網等基礎設施、通信管理網、數字同步網、信令網及網路安全系統等的運行維護,各類電力通信線路和設備的修試,通信網的運行統計與分析;負責巡檢中心遠方工作站、變電站常規遠動設備及變電站綜合自動化系統遠動工作站等設備的運行維護與檢修。
(7)按職責分工接受監督和考核。
(8)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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