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好萊塢大道是由南加州藝術家奧立佛·威斯慕拉(Oliver Weismuller)於1958年肇建,他為市政府所雇用,目的是讓好萊塢“形象提升”。肇建之初,許多受獎人因在各領域有所貢獻而領取好幾顆星形獎章,然而近幾十年來此舉已不再出現,因此只有早期極少數的受獎人得到超過一顆星。1978年,洛杉磯認定星光大道為一項文化歷史地標。 開始之初星光大道上有2500顆空白星形,其中有1558顆在最初16個月內頒發。至此以後,每月大約增加兩顆星形獎章。到1994年為止,超過2000顆星被裝上,而之後增添的星則由大道西段穿過西克莫(sycamore)而擴展至拉布雷亞大道,截止至2009年,已延伸至好萊塢銀鑄四淑女眺望台(Silver Four Ladies of Hollywood gazebo)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