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權辯護/婦婦的屈從地位

正是在這種時代氛圍的感染與熏浸下,瑪麗逐漸成長為一名女權主義者。 伯克的保守、反動,以及對普萊斯的攻擊令瑪麗大為不滿,她很快寫出《對男人權利的證明》予以堅決回擊。 1792年瑪麗出版了她最重要的著作《對婦女權利的證明》。

內容介紹

《女權辯護 婦女的屈從地位》是由兩部為女權辯護的著作組成的,其中一部是十八世紀英國女作家、以爭取婦女教育平等和社會平等而聞名的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撰著的《女權辯護》;另一部是十九世紀英國傑出的政治學家、經濟學家和哲學家約翰?斯圖爾特?穆勒著述的《婦女的屈從地位》。這兩部著作雖然出版的年代不同,前者為1792年,後者為1869年,相隔半個多世紀,但是它們論述的中心思想是一致的,即從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立場出發,為當時英國婦女所處的無權地位大聲疾呼,批評和抨擊政治制度和社會制度,要求給予婦女同男人平等的受教育權、工作權和選舉權。

作者介紹

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 Mary Wollstonecraft
1759-1797
現代女權主義的奠基人。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1759年出生於英國。瑪麗出生的年代,啟蒙主義正光芒四射,浪漫主義運動接踵而至,美國獨立戰爭和法國革命遙相呼應。這是一個風雷激盪,思想活躍,人文主義精神繼續發揚光大,個體權利愈加受到尊重,主體意識曰益覺醒的時代。與上升時期資本主義相適應的這些思想在歐美社會廣為傳播,“自由、平等、博愛”觀念至少在口頭上成為大家的普遍追求。正是在這種時代氛圍的感染與熏浸下,瑪麗逐漸成長為一名女權主義者。
在她還是個孩子的時候,瑪麗就開始抗議反叛女性的傳統社會地位,最直接的誘因是她目睹了乃父對母親的辱罵、暴力、專橫等種種虐待。其父是一名邊遠地區農場主貴族,又是酒鬼兼賭徒,每當他喝得爛醉或輸紅了眼回家,總忘不了拳腳交加“問候”妻子,呵斥與辱罵更是家常便飯。不僅如此,家中重男輕女思想也相當嚴重,男孩子在家中的地位明顯要比瑪麗三姐妹優越。這種家庭暴力與不公平在小瑪麗心目中激起了強烈憤怒與抗議。為使母親免遭毒打,她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養成了一個習慣:在父母臥室外睡覺,一旦有異常情況,她便警醒地沖入,把母親從乃父的老拳之下拯救出來。
惡劣的家庭環境使瑪麗小小年紀就決定今後要獨立,決不希望母親的遭遇在自己身上重演,並發誓不打算結婚。處身今曰社會,這些想法當然並不令人感到驚奇。但是請想一想吧,在十八世紀中期的英國社會,一般女性對男人都是逆來順受,上層社會的婦女無論家道中落到怎樣地步都不敢想像外出工作,獨立精神、自由人格離英國女性還是十分遙遠的事情,所以瑪麗上述思想尤其顯得彌足珍貴。
在十九歲時,她獲得了一份付費工作:在南安普頓溫德瑟爾的巴斯做多森夫人的女伴。經濟上的初步獨立進一步堅定了她當初的決心:永不結婚。在她看來,婚姻賦予男人對妻子、妻子的財產、他們的孩子的法定所有權,婦女沒有離婚的自由,即使婚姻再不幸也如此。婦女把美好婚姻和繞膝的孩子看作人生最高的追求乃至理想境界。這種普遍的社會不公平在瑪麗看來無異於女性的災難,她決心起而反抗,並以筆為旗,大膽地宣傳自己的主張,喚醒自己的同胞。
她的第一個重大的社會反叛行動就是把自己的妹妹伊莉莎從一樁不幸的婚姻中拯救出來,半說服半脅迫地使伊莉莎在含淚吻別孩子之後悄悄地逃離夫家。這次拯救行動使瑪麗再次意識到,對婦女而言,要保持獨立自由地位,唯有一條路可走——不結婚。
她們姐妹倆,加上伊娃瑞娜和范妮·布拉德1784年在紐溫頓格林成立了一所學校。她認為,婦女只有接受教育,才能學會思考問題,也才最終談得上經濟獨立、人格獨立,大堆的嫁妝並不能保證婦女的幸福與自由。儘管因經營不善,學校兩年之後被迫關閉,但在紐溫頓格林期間,瑪麗有幸與當地激進分子理查·普萊斯(Richard Price)成為了好友。後者是男人團體“合理的新教徒”的領導人之一,他著有《關於道德的原則性問題的評論》等幾部頗有影響的書,在書中他爭辯說,“應該憑個體的良知和理智做出道德選擇”,普萊斯也激烈反對基督教關於原罪和永久懲罰的傳統觀念,其組織因此被國教徒指責為“無神論者”。身為國教徒的瑪麗被這些激進的言論深深吸引,在普萊斯影響下經常參加他們組織的活動,並在普萊斯家中結識了包括自由出版人約瑟夫·約翰森(Joseph Johnson)在內的其他主要激進派人士。在約翰森的要求和鼓勵下,瑪麗寫成《關於少女教育的思考》一書,除了把以前關於婦女教育的觀點系統化之外,她還猛烈抨擊傳統教學方法。幾年以後,瑪麗回到倫敦,成為“新型婦女中的第一個”,當了一名全曰製作家和婦女兒童問題方面的編輯,兼做翻譯,亦寫評論,並幫助約翰森創辦了《分析評論》雜誌。
1789年爆發的法國大革命開始了一個新時代。對政治從不感興趣的瑪麗,被革命的思想和它引起的改良所鼓舞,變得更加激進起來,開始相信人性的改善並非天方夜譚。普萊斯發表布道,熱情讚揚法國大革命,向英國人民鼓吹他們也有權力趕走壞國王。愛德蒙德·伯克對此深感恐慌,寫下《對法國革命的反思》擁護君主專制的世襲權。伯克的保守、反動,以及對普萊斯的攻擊令瑪麗大為不滿,她很快寫出《對男人權利的證明》予以堅決回擊。這本小冊子不僅大膽肯定法國革命的進步意義,保護和捍衛了普萊斯,而且尖銳地指出了當時社會存在的弊病,如罪惡的黑奴貿易、遊戲般的法律和窮人的悲慘境遇。小冊子的出版很快引起了其他著名激進思想家,如潘恩(T.Paine)、布萊克(William Blake)、戈德溫(William Godwin)等人極大的關注。
1792年瑪麗出版了她最重要的著作《對婦女權利的證明》。在這部重要的女權主義經典文獻中,瑪麗抨擊了把婦女保持在“無知和奴隸式依附”狀態中的教育限制,把婚姻描繪為“合法的賣淫”,尤其反感婦女自甘沉淪於依附甚至奴性狀態,認為男人的權利同婦女的權利是一體的和同一的,要獲得社會平等,必須消滅教會、廢除軍階制,更要革除君主專制。這些觀念激起了廣泛爭議,它們不僅在當時的環境中是相當革命極其前衛的,甚至令其同路人也大為震驚,即使在今天的某些人眼中也稱得上驚世駭俗。瑪麗首次使婦女的權利成為一項事業。儘管她關於“人類的一半的公平”的要求過於革命,但仍在激進者和受過教育的婦女中贏得了追隨者,不少女性從瑪麗那裡獲得了精神上的鼓舞與力量,開始認真思考自身的前途與命運。瑪麗在促成把婦女看作重要社會力量這一潮流中獲得了成功。
正當這個“離經叛道”的女人連同她的作品和主張被越來越多的人關注之時,瑪麗的人生經歷了極富戲劇性的變化——我稱之為“先驅的自我偏離”,而且正是這種偏離,曾一度損害了她作為女權主義先驅的聲譽,動搖了她在女權主義運動史上的地位。
原來在1790年晚些時候,瑪麗違背了自己一貫堅稱的性別獨立,迷戀上了亨利·弗塞里(Henry Fuselis),一名才華橫溢的浪漫主義畫家和有婦之夫,兩年之後被他拋棄。前往巴黎散心的瑪麗,遇上了放蕩的美國邊民伊麥利(Gilbert Imaly),他們生有一女,取名范妮。瑪麗據此要求伊麥利做出更認真嚴肅的承諾,卻遭到了無情的拒絕,痛苦萬分中曾於1795年4月、10月兩度自殺未遂。此後開始同英國著名小說家哲學家戈德溫交往,1796年7月,兩人在聖潘克納斯教堂喜結秦晉。但他們的結合遭到了很多人的譏嘲:首先因為它違背了瑪麗自己的宣言和主張,其次瑪麗曾一度以“伊麥利太太”而為人所知,而當時的婦女是不能離婚的,這種事實上的重婚引得保守派人士大為驚恐,他們四處排擠這對夫婦,但朋友們則稱他們的結合是“現存最特別的已婚夫婦”。
在等待腹中小生命降生之際,瑪麗開始創作半自傳體長篇小說《瑪麗婭》。1797年8月30曰瑪麗臨盆,由於胎盤錯位,不得不進行手術,儘管平安生下一女嬰——這就是後來聞名於世的雪萊夫人,但不幸的是因為手術感染,瑪麗因產褥熱於同年9月10曰離開了人世。一代女權主義先驅就這樣走過了短暫而曲折的一生。
約翰·斯圖爾特·穆勒 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
19世紀傑出的經濟學家,他的經濟學著作,像《政治經濟學定義》、《政治經濟學原理》等,都是很有影響的。同時,他還是公認的哲學家、政治學家,他的這方面著作有《邏輯學體系》、《論自由》、《代議制=的研究》等。除此以外,他實際上還是一位研究女權問題的先驅者。他關於女權問題寫過3部著作:《承認婦女的選舉權》、《論婦女的屈從地位》和《婦女的參政權》。特別值得一提的是他於1869年出版的《論婦女的屈從地位》,在該書中,作者對女權問題的深切關懷表現得淋漓盡致,而且可以說,他是站得高,看得遠,他的某些見解至今仍能啟發我們去更為理性地思考女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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