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位於沙井胡同15號,東鄰南鑼鼓巷胡同,西臨南下窪子胡同,南依景陽胡同,北靠黑芝麻胡同。沙井胡同15號四合院以及17、19號,為清末刑部尚書、四川總督奎俊之又一大宅 。大門原位於17號院,宅院內分為中、東、西三路,15號院僅為其東路院。曾為北京市民眾藝術館,後歸北京畫院使用。
此宅院約建於清後期。現存建築有為坐北朝南三進院落。廣亮大門一間,街對面有一座一字影壁,大門內有一隨山影壁。一進院倒座房東、西各四間,硬山合瓦清水脊。過垂花門為二進院,北房三間為過廳,有周圍廊連線整個二院。二進院東側有一小跨院,內有北房三間;再過一殿一卷式垂花門為三進院,有北房三間,前廊後廈,兩側各有耳房兩間,東西廂房各三間,院子有抄手遊廊環繞。最後一進院的後罩房現從黑芝麻胡同另闢一門出入。該院建築均為硬山合瓦過壟脊屋面。
此宅院保存較好,為北京四合院中的典型範例。 1986年1月21日公布為東城區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