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煤礦安全生產和煤炭工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規程,起草相關的規範性檔案、標準及規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煤炭行業安全監管責任。監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全縣煤礦和新、改、擴建項目安全工作進行日常性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參與煤礦事故調查,協助鄉鎮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三)負責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監督煤礦企業安全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
(四)依法組織、協調全縣煤礦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五)指導煤礦企業安全管理和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
(六)督促、指導、協助鄉鎮打擊非法違法開採煤炭資源行為,牽頭組織涉煤部門協助鄉鎮實施聯合執法,對非法違法開採煤炭資源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七)負責煤礦安全生產培訓、職業衛生培訓、職業技術培訓的計畫和監督實施。
(八)負責辦理、年檢《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經營許可證》、《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工作。
(九)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調度、統計分析與年報、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十)負責全縣煤炭產業發展規劃、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礦區(礦井)開發建設規劃、煤炭加工與綜合利用規劃的編制和煤礦技術改造方案的審批,並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煤炭行業管理、科技進步、職業衛生病防治、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工作。
(十二)負責煤炭運銷管理和行業規費的收取和解繳。
(十三)承辦縣府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煤炭工業局管理局內設辦公室、安全監管科、行業管理科、運銷管理科、信息調度科、人事財務科6個科室,下設煤炭安全執法大隊、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所(已合併到局機關相關科、隊)、煤礦安全培訓中心、礦山救護隊4個事業單位。(一)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接待、保密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和信訪穩定;牽頭組織本局聽證、行業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其他法律事務;承擔重要檔案、報告、領導講話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制度建設、隊伍建設、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黨建及精神文明各項活動;制訂黨建及精神文明建設年度計畫、工作措施和考核制度;組織開展文明創建活動;參與各類新聞信息的宣傳報導和各種會議、活動的影像攝錄工作。
(二)安全監管科(掛通風瓦斯科牌子)
職責:負責全縣煤炭行業貫徹落實國家、市、縣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規程;編制並組織實施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督促檢查指導鄉鎮煤安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協助開展事故調查;指導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煤礦新、改、擴建項目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煤礦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的監督管理;辦理、年審《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負責礦井“一通三防”建設的檢查、指導與服務,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運行情況的檢查與處理;負責組織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煤礦作業現場職業衛生病防治達標建設;負責職責範圍內各項資料的報送和建檔工作。
(三)行業管理科
職責:負責全縣煤炭行業貫徹落實國家、市、縣有關煤炭工業的方針、政策、法規、法規、規章、規程及標準,並實施監督和檢查;負責全縣煤炭行業管理、科技進步和專業技術職稱的申報工作;負責全縣煤炭產業發展規劃、礦區(礦井)開發建設規劃的編制和技術改造方案的審批,並監督實施;負責招商引資和重大項目推進工作;參與煤礦關閉工作。
(四)運銷管理科
職責:負責煤炭運銷管理工作;協助煤炭市場執法大隊加強對煤炭稅費徵收的管理和煤炭準運證、卡管理;負責組織電煤調運;負責洗選加工企業的規劃與管理。
(五)信息調度科(掛安全監控中心牌子)
職責:負責安全生產調度工作;負責煤炭行業各類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和其他安全生產信息的統計分析與年報;負責瓦斯監控中心的運行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人事財務科
職責:負責人事、勞資、社會保障及年度考核、考評等工作;按會計法律法規和相關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匯總、送審上報會計報表及統計資料;負責編制財政預算和決算報表及會計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實施情況的監督及內部審計工作。
(七)炭安全執法大隊
職責:受煤炭工業局委託,負責對煤炭開採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嚴厲打擊私挖濫采和破壞煤炭資源的行為,維護正常的煤炭生產秩序;負責關閉煤礦監管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煤礦安全培訓中心
職責:負責煤礦特殊工種人員安全培訓工作,建立煤礦技術人才庫;指導各四級煤礦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全員培訓;承擔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礦長送市培訓、復訓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礦山救護隊
職責:負責編制審查礦山應急救援預案;承擔全縣煤礦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護任務;對煤礦開展救援技術指導;與煤礦簽定救援協定,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登記;對巫山、巫溪救護分隊開展救援指導,組織培訓和練兵活動;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蘇鵬飛(局長):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和財務工作。梁 誠(書記):主持黨工委工作。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分管組織、宣傳、紀檢,青工婦。分管煤炭行業管理。聯繫老幹部、煤炭協會工作。
向良平(副局長):分管煤炭安全生產、煤礦安全現場監管、煤礦安全培訓、礦山救護工作,負責聯繫礦管所、鄉鎮煤安辦工作。
李美權(副局長):分管煤炭運銷管理、煤炭市場執法工作,招商引資及重點項目建設。
周忠(總工程師):負責煤礦安全技術工作,組織煤礦安全技術評審及驗收工作,協助向良平同志分管安全生產工作。
王龍飛(大隊長):分管打擊非法採礦、關閉礦監管工作。
顏曉峰(紀工委書記):負責紀檢工作,分管綜合治理、幫鄉扶貧、信訪穩定,計畫生育、檔案、“創衛”、創先爭優、依法行政等工作。分管辦公室、信息調度以及協助梁誠同志分管煤炭行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