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和杜相公長興新宅即事呈元相公

《奉和杜相公長興新宅即事呈元相公》是唐代詩人李嘉祐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詩。

作品原文

意有空門樂,居無甲第奢。經過容法侶,雕飾讓侯家。

隱樹重檐肅,開園一徑斜。據梧聽好鳥,行藥寄名花。

夢蝶留清簟,垂貂坐絳紗。當山不掩戶,映日自傾茶。

雅望歸安石,舉知在叔牙。還成吉甫頌,贈答比瑤華。

作者簡介

李嘉祐(約719—約781年),字從一,趙州(今河北石家莊趙縣)人。唐玄宗天寶七載(748年)舉進士,歷官秘書省正字、監察御史。唐肅宗至德元載(756年)貶鄱陽令,歷任台州(今浙江台州)刺史、袁州(今江西宜春袁州)刺史,罷任後僑居蘇州。高仲武《中興間氣集》稱其“振藻天朝,大收芳譽。中興高流,與錢起、郎士元別為一體,往往涉於齊梁,綺靡婉麗,蓋吳均、何遜之敵也”。著有《台閣集》,《全唐詩》錄其詩二卷,《全唐詩續拾》補其詩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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