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甬台眾創小鎮的意見(試行)

奉化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甬台眾創小鎮的意見(試行)

《奉化市人民政府關於建設甬台眾創小鎮的意見(試行)》由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策於2016年4月27日發布。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寧波市關於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加快特色小鎮建設的政策意見,打造眾創服務功能平台,提升區域創新創業水平,激發大眾創新創業活力,形成創新創業新生態,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建設甬台眾創小鎮(以下簡稱“小鎮”),現就具體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規劃範圍
小鎮位於岳林街道,東至東環線、南至金海路、西至金鐘路、北至大成路,規劃區域面積3.18平方公里,輻射帶動周邊區域和經濟開發區等產業平台。
二、指導思想和建設原則
以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為引領,全面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省級特色小鎮和“海峽兩岸創新創業中心”建設目標,在全市“同城加速”六大行動中,深度融合台灣和寧波眾創資源,強化政策扶持,最佳化服務體系,培育創新文化,將小鎮打造成為奉化“一城五區”建設發展示範區。
堅持兩岸特色。依託奉化對台優勢,嫁接台灣優勢人才和技術資源,開展海峽兩岸技術轉移及合作,共建兩岸開放型創新創業平台,為台灣創業青年、技術團隊和專業機構紮根奉化創造空間,實現互利共贏。堅持創新創造。提升產業界和青年界人士創新創造意識,重點發展智慧型製造、文創設計、新材料等創新產業,鼓勵通過網際網路和物聯網技術對我市傳統產業實施升級改造,加快推動我市工業化與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堅持自主建設。發揮好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政策引導和環境改造,激發企業家參與小鎮建設的積極性。建立和完善市場化、公眾化的運營機制,促進創新創意產業與社會資本有效對接,實現老工業園區逐步向特色小鎮的轉型升級。
三、建設目標
到2018年,小鎮建成眾創空間10家以上,引進創投基金5隻以上、眾創項目100個以上,新增創業就業3000人以上;5個以上眾創項目實現批量化生產銷售,2個眾創項目進入上市籌備期或成功上市。基本建成要素集聚化、服務專業化、運營市場化、資源開放化的省級特色小鎮,成為寧波與台灣經貿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
到2026年,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小鎮創業服務體系全面形成,大眾創新創業的新機制和新模式成熟運作。吸引一批高層次創業人才,集聚一批新型眾創空間,形成一批特色優勢產業,全面建成長三角有較大影響力的海峽兩岸創新創業中心。
四、主要任務
(一)科學編制小鎮規劃
編制甬台眾創小鎮概念性規劃和控制性詳規,完成主要區塊城市設計方案,最佳化眾創空間布局,融合台灣文創設計風格,形成產城人融合的眾創生態體系。根據產業特徵和眾創小鎮建設要求,制定智慧型製造、文創設計和新材料等重點產業發展計畫和甬台眾創小鎮建設年度行動計畫,強化分類指導。
(二)加快建設眾創空間
1.提升改造一批眾創空間。對小鎮內科創中心、軟體孵化園等產業平台實施提升改造,率先建成一批創新創業、線上線下、孵化創投相結合的眾創空間。盤活區域內現有辦公用房、商業設施、老舊廠房等,改造建設一批產業領域明確、孵化培育功能強大的眾創空間。通過政府主導、規劃管控、社會參與,合力推動一批沿路沿線企業通過集約用地政策實施舊址改擴建,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形成眾創業態。
2.引進共建一批眾創空間。加強與國內外知名眾創空間的合作共建,引導眾創、孵化機構落戶小鎮發展,主動參與項目招商、團隊招引和孵化加速。有效對接台灣文化時尚、生物醫療、智慧型製造、旅遊休閒等優勢產業,構建兩岸資源融合、機構聯動發展的產業交流體系,健全兩岸青年創業、合作交流共贏的人才創新體系。鼓勵企業圍繞自身技術創新和產業鏈完善需求,創辦各類特色鮮明、需求指向明確的眾創空間。
(三)積極構建服務體系
1.提供融資支持。設立創業創新投資基金,引導金融資本、社會資本與小鎮創新創業項目的對接合作、協同發展。營造銀行等金融機構全方位服務小鎮創業企業的良好環境,鼓勵金融機構建立長效和專項服務機制,幫助化解初期創業融資難題。鼓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介入小鎮優質創業項目的融資擔保,為企業融資、轉貸提供平台支撐。立足小鎮創業項目快速成長需求,動態跟進風投引薦和上市輔導工作。促成浙江股權交易中心奉化運營中心與小鎮創業企業全面合作,為創業企業多層次對接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提供便利。
2.完善中介服務。成立創業服務中心,為創業項目、眾創空間投資人、創客等提供一站式、一口式、多證聯辦的高效服務和法律諮詢、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專業服務。培育扶持發展專業化中介服務機構,為創業企業提供產品檢測、測試認證、中試成型、人才培訓等配套服務,最佳化創新創業環境。開通眾創小鎮微信公眾服務平台,及時準確發布動態信息,實現線上線下互動。
3.開展創業輔導。通過企業主導、政府服務方式,鼓勵眾創空間和社會機構參與創新創業輔導體系建設,包括團隊培訓、創業輔導、融資創投等。鼓勵創業導師與被輔導項目形成穩定合作關係,支持眾創空間及其運行機構組建導師團隊、開展項目路演和夢想展示。
五、政策扶持
(一)集約用地政策
1.鼓勵規劃範圍內工業企業在不改變用地性質的前提下,自主建設眾創空間。因建設眾創空間、對原有廠房實施改擴建的工業企業,可向發改、經信等部門申報投資立項,結合區域控規和城市設計方案,按照眾創空間的功能要求重新設定規劃設計條件。經認定,實際用於眾創空間的建築部分,免繳土地收益金;其它用於經營的商業、服務業的建築部分,需按規定逐年繳納土地收益金。繳納金額按建築實際使用功能、比例並結合地塊建築容積率計算。
2. 鼓勵規劃範圍內工業企業通過收儲再出讓方式,建設眾創空間。原則上單宗或連片多宗工業地塊面積在10畝以上,因建設眾創空間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經市政府批准後,由市徵收辦徵收,市國土資源部門公開出讓,市建設(規劃)部門結合區域控規和城市設計方案,重新給定設計條件。涉及分割出售的,由國土資源部門在土地出讓契約中予以明確。
3. 鼓勵規劃範圍內工業企業以“退二進三”方式,建設眾創空間或發展其它商貿服務業。原則上單宗或連片多宗工業地塊面積在10畝以上,有意轉型升級發展眾創空間或其它商貿服務業的工業企業,由市建設(規劃)部門結合區域控規和城市設計方案,重新給定設計條件,經市政府批准後,以協定出讓方式辦理供地手續,並按照改變前后土地使用條件和用途評估確定差價,補繳土地出讓金。建成後,所有建築不允許分割出售,由市政府根據項目運營情況予以獎勵。
列入政府主導再開發項目範圍的地塊,或規劃用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的地塊,不適用上述3條政策。
(二)運營扶持政策
在甬台眾創小鎮註冊並實際運營的眾創空間,經認定後,享受以下運營扶持政策:
1.對奉化市級眾創空間,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資金。對國家級、省級、寧波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資金,對獲得高一級認定的進行獎勵補差。
2.結合房租市場均價,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算,給予眾創空間前三年每年50%的場地補貼。三年後,對考核為優秀的眾創空間,每年再繼續給予30%的場地補貼。場地補貼每個眾創空間每年最高100萬元。
3.入駐時新發生的場地裝修費,按實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0元每平方米的補貼,補貼金額最高100萬元。
4.每年新發生必要的公共軟體、開發工具、儀器設備等購置費在50萬元以上的,給予15%的補貼,補貼額最高50萬元。
(三)服務保障政策
1.經認定的創客服務中心,年度考核優秀的,獎勵5萬元;年度考核合格的,獎勵3萬元。
2.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與眾創空間運行機構共同聯辦創新創業培訓、創業賽事、創業交流等活動,按照活動實際直接支出給予20%比例且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補助。
3.支持眾創空間和創客服務中心為創客、創業團隊提供包括寬頻網路接入、耗材支出、項目管理等多項廉價優惠服務,對於篩選後入駐的創客項目以科技創新券方式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創新創業補助(創新券的使用管理辦法由市科技局制定並執行)。
(四)人才支撐政策
進駐眾創空間創新創業的優秀人才,優先推薦申報各級人才項目計畫。符合條件的,按《奉化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辦法》享受購房補助、申購人才公寓,或向甬台眾創小鎮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申請租賃。妥善解決人才子女就學問題,對於國家或省“千人計畫”專家(含相當層次專家)、寧波“3315”計畫團隊帶頭人(個人、團隊成員)、博士等高端人才子女就學由市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協調落實,其他人才子女就學由岳林街道落實。創業企業招工及員工培訓,由市人力社保局、經信局根據企業實際需要,制訂培訓計畫並提供服務支撐。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成立甬台眾創小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發改局、經信局、科技局、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建設(規劃)局、岳林街道辦事處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名單和部門職責見附屬檔案)。領導小組下設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岳林街道辦事處,具體負責甬台眾創小鎮建設各項工作。註冊成立甬台眾創小鎮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為指揮部下屬常設工作機構,由岳林街道運營並監管,負責小鎮建設日常工作。公司註冊資金1億元,由市國有資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資。
(二)資金保障。組建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用於扶持眾創空間發展。支持甬台眾創小鎮創建省、寧波市級特色小鎮,市財政和相關部門應加大政策資金傾斜和配套設施建設力度。市政府每年安排眾創小鎮建設運營專項經費,推動眾創孵化業態快速形成、創業創新人才高度集聚和城市形象有效提升。
(三)用地保障。努力保障甬台眾創小鎮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全覆蓋,優先安排省、寧波市下達的用地計畫指標,定向配套市本級用地指標,不足部分由市里統一調劑。
七、附則
1.本意見中的“眾創空間”,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9號)中的定義,指順應網路時代創新創業特點和需求,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構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新型創業服務平台的統稱。“創客服務中心”是指為確保大平台順利運行,為眾多創客和專業人士提供全方位專業化服務的機構。
2.甬台眾創小鎮規劃範圍內的工業企業因轉型升級涉及改(擴)建的,項目投資方案和規劃設計方案由甬台眾創小鎮領導小組及其指揮部負責審定並予以推動。區域範圍內其它建設項目需向甬台眾創小鎮領導小組及其指揮部備案後實施。
3.奉化市級眾創空間和創客服務中心認定辦法由市科技局另行制定。
4.以上政策扶持資金申領由各企業、眾創空間及其運行機構向甬台眾創小鎮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提出申請,由甬台眾創小鎮建設指揮部組織考核、驗收,報市政府審批。
5.企業或企業負責人發生違法違紀行為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
6.區域內孵化器項目經認定後,可享客群創空間相關政策。進駐的眾創空間、創客服務中心或孵化器項目如與市政府另行簽署合作協定的,則按協定約定施行。
7.本意見自2016年6月1日起試行。
附屬檔案:1.甬台眾創小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及指揮部人員名單
2.甬台眾創小鎮建設職責分工

奉化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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