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清遠市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清遠市體育局
廣州中體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
三、比賽日期及地點
日期:2016年3月20日上午8:00
地點:廣東省清遠市
四、比賽項目
1、馬拉松(42.195公里)
2、馬拉松市民組(42.195公里)
3、半程馬拉松(21.0975公里)
4、半程馬拉松市民組(21.0975公里)
5、迷你馬拉松(5公里)
五、參賽辦法
(一)年齡要求及參賽資格
1、馬拉松參賽者年齡限20周歲以上(1996年3月20日前出生),65周歲以下(1951年3月20日後出生)。
2、半程馬拉松項目年齡限18周歲以上(1998年3月20日前出生),65周歲以下(1951年3月20日後出生)
3、全程、半程馬拉松參賽者年齡在65周歲以上(1951年3月20日前出生)的,可前往組委會現場報名。
4、迷你馬拉松項目不限年齡。
5、外籍選手報名參賽須提供以下證明之一:①中國所在學校的留學證明,②中國所在工作單位的工作證明,③居住證明(一年以上)、護照(非旅遊簽證)的電子掃描件。
(二)健康要求
馬拉松是一項高負荷大強度長距離的競技運動,也是一項高風險的競技項目,對參賽者身體狀況有較高的要求,參賽者應身體健康,有長期參加跑步鍛鍊或訓練的基礎。參賽者應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和訓練水平,選擇馬拉松、半程馬拉松和迷你馬拉松其中的一個項目報名參加。
有下列情況者不宜參加比賽:
1、先天性心臟病和風濕性心臟病患者;
2、高血壓和腦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臟病患者;
4、冠狀動脈病患者和嚴重心律不齊者;
5、血糖過高或過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賽日前兩周以內患過感冒者;
7、其它不適合運動的疾病患者。
在比賽中,因個人身體及其他個人原因導致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由參賽選手個人承擔責任。組委會要求所有參賽選手通過正規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含心電圖檢查),並結合檢查報告進行自我評估,確認自身狀況能夠適應於長跑運動,才可報名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