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水事故

失水事故即失去一迴路冷卻劑。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一迴路管道或輔助系統的管道破裂;一迴路或輔助系統管道上的閥門意外打開或不能關閉;輸送一迴路介質的泵的軸封或閥桿泄漏。

1、失水事故的分類

失水事故的後果隨著破口的大小、位置和裝置的初始狀態的不同而不同,大體可分為:微小破口,能通過化學和容積控制系統得到補償;小破口,能通過高壓安注系統得到補償;中破口,導致一迴路壓力大幅下降的,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一會仍然保持有壓狀態,該壓力不由安全殼內壓力決定;大破口,引起一迴路壓力迅速下降至等於安全殼內的壓力。

2、失水事故的影響

失水事故對安全殼內環境有很大影響。在出現失水事故時,全部一迴路水或大部分安注水的排放使安全殼內的壓力迅速上升。安全殼的內部構築物將安全殼分割成一些的隔間,在事故的最初時刻,壓力升高首先出現在發生破口的隔間內,然後臨近的隔間內壓力上升,因此由於出現壓差、噴射作用力、管道的撞擊和一迴路的內部水力使得內部構築物內的設備承受很大衝擊力。

出現失水事故時安全殼內溫度升高,濕度增大,使內部設備工作條件變化。失水時由於一迴路冷卻劑的釋放,使得安全殼放射性水平也會大幅升高,使得受影響範圍內的設備工作環境惡化。

安全殼內在失水事故工況下有運行要求的設備應該能夠在這種環境下可靠運行,這種能力應該在設備設計和製造階段通過試驗和鑑定的方法確認能夠得到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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